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序交接制度,供大家参考。
工序交接制度
1、为保证工序施工质量,分清责任,加强成品及半成品的施工质量保护,特制定本制度。
2、所有施工工序,在完成相应内容后,由其他班组接续进行后续工程施工时,必须进行工序验收,办理交接手续。
3、验收及交接过程:上道工序施工完毕,班组长必须通知质检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手续,双方签字,并在相应验收记录内注明验收的内容。由质检员将工序成品交接给下道工序的施工负责人,办理工序交接手续,注明施工的注意事项和应进行的成品保护。
4、通过严格的工序交接管理,完成每一个成品,半成品和构配件,从而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5、各工序职责:上道工序施工班组,严格按有关施工工艺标准施工,使施工工序质量合格,质检员严格按规范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序质量应要求返工或返修至合格。下道工序接受工序成品时,应检查质量情况,无其他质疑时,应按时接受,并在施工中承担成品保护责任。
6、工序交接要有相应的验收及交接记录,有责任人签字,并在技术资料中留存。
7、工序验收标准: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行业标准,地区标准等。
附表
工序交接记录
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项目经理
分包 项目经理
专业工长
施工班组长
上 道 工 序 自 检 情 况 及 处 理 情 况
下 道 工 序 意 见
自 检 结 果
班(组)长:
年
月
日 复 检 结 果 质检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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