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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行风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完整)医院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10-01 17:40:28 来源:网友投稿

医院行风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医院行风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行风建设,惩治和预防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铲除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滋生的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行风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供大家参考。

医院行风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医院行风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行风建设,惩治和预防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铲除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结合我院行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要求,建立行风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推进三级医院建设,深刻认识建立行风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大力推动作风建设,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行业不正之风,构建行风建设与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长效管理、综合治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我院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改革等综合施策,着力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基本构建行风建

  设源头治理框架,实现行业作风明显好转,为建设健康**保驾护航。

  (三)工作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贯彻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意识,把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

  坚持预防为主。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采取防、堵、疏的综合治理措施,自律和他律相结合,建立健全具有卫生健康行业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体系。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保、医药、医疗联动,实现责权利相统一,破除一切不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构建行业文化建设促进机制

  (四)构建以核心价值为统领的行业价值体系。

  大力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进一步弘扬**提出的“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

  新时代医疗卫生职业精神,秉承大医精诚、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宗旨,积极构建具有时代特征、行业特点的价值体系,全面提升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增强为群众服务的理念,夯实思想道德基础。

  (五)构建以人文育人的团队建设实践体系。

  把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团队建设作为文化建设的主要载体,在团队精神培育过程中充分激发职工潜能。建设学习型组织,促进行业文化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建设服务型组织,推动形成德术并举、服务至上的行业风尚;建设创新型组织,塑造攻坚克难、追求卓越的科学精神;建设和谐型组织,推动医患关系、内部氛围的整体向好。构建和丰富行业文化载体,通过喜闻乐见的图文、网站、报纸、微视频等形式宣传医院文化,营造职工舒心、病患顺心、公众放心的文化环境。

  (六)构建先进典型示范为主的正向传播体系。

  通过打造医院环境,传播理念文化,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大力发掘医务人员先进事迹,引导员工于“凡人善举”中体验崇高、增进理解、增强互信,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职业安全感。深入开展向身边的先进人物学习活动,通过

  正向激励提升医务人员的奉献精神。组织开展先进事迹报告会等系列活动,传递信息、培植典型、树立榜样,引导和激励医务工作者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构建和拓展全员参与、开放互动的传播体系。

  (七)构建党纪条规为内容的法治素养提升体系。

  坚持以法纪教育,促进行业自律,把行风培训纳入继续教育内容,列为执业活动必修课。落实新任领导干部、新任科室负责人廉洁谈话制度,提高廉洁自律自觉性。加强对《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药品管理法》等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使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成为医务工作者的自觉意识和习惯行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组织参观监狱、观看专题片等活动,引导广大从业人员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三、完善规章制度约束机制

  (八)建立行风建设责任制。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行风建设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评先评优和责任追究的重要内

  容,纳入奖惩评价体系,与整体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促检查、统一考评激励。将行风建设与管理作为常态指标纳入临床重点专科和医学重点学科评审和干部任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范围。

  (九)建立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

  建立由职能部门、专家共同组成的药品、医用耗材、设备等管理委员会,确立监督部门,赋予委员会和监督部门职权,完善各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议事规程,定期开展活动,完善监督制度和机制。对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设备采购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目录制定等重大事项由各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没有经过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的一律不得实施。

  (十)建立岗位规范管理制度。

  完善岗位职责,制订工作规范和流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做到责任明确、流程规范、过程留痕、可以追溯。要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的从业行为,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落实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三合理”规范,促进临床诊疗工作的规范化、流程化。制定抗菌药物、辅助药物、营养性药物、高值医用耗材等临床使用

  超常预警制度,建立内部多部门联合的预警监控体系,完善预警方案,确定重点监管品种目录,健全监测预警处置机制。要加强自费药品管理,进一步规范药品使用。实行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确定时间和地点接待医药代表,开展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涉及药品销售。

  (十一)建立行风考核制度。

  加强行风工作的检查考核,不断完善医德考评制度,结合实际细化量化考评标准,将医德医风情况纳入医师定期考核中,加强医师执业行为管理;要重视处方点评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处方权授予、绩效考核、职称晋升、优秀人才评选等重要依据。要把对药品、医用耗材超常预警情况作为对个人考核、科室考核的常规指标,与个人、科室年度考核挂钩。

  四、构建行风建设监督制约机制

  (十二)实行采购权和使用权的适度分离。

  坚持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落实分类采购政策,采取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措施,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继续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优化流通秩序,规范购销行为。加快推进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建立药品、医用耗材等政府采购黑名单制度,实现购销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针对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的不同分类和特点,灵活采取招标采购、议价采购和挂网采购等方式实施集中采购,实现保证质量安全、满足临床需求、降低虚高价格。

  (十三)实行使用权和监督权的分离。

  由专人监督管理抗菌药物、肿瘤药和肿瘤治疗辅助药、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定期统计药占比、耗材占比;统计科室和医师重点管理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品种的使用率、使用金额。科学确定符合科室实际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使用金额数,并对使用量异常增加、使用率连续位居前列的品种,及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医务部定期组织专家对住院病历实施专项点评,重点抽取确定的重点管理品种、临时采购品种和使用率、使用金额排名前列的药品、耗材使用病历。

  (十四)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执业行为监管。

  加快建设综合监管系统,提高行业监管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分级赋权、固化路径、精细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出入库管理、使用量、使用金额的统计分析以及动态监测、评估和预警等功能,实

  现过程控制和处置管理。使用防统方软件对信息统计行为实时监控,防止非管理目的的统方行为。

  (十五)接受社会监督。

  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科学设置评价指标,通过第三方回访等方式,客观听取患者意见,接受患者监督。要坚持开展出院患者回访制度,听取患者意见,持续改善服务;畅通行风案件信访举报渠道,落实专门部门受理,做到有案必查。邀请行风监督员加强行风监督,通报行风监督工作情况、搜集社会反映意见和建议,如发现违规违纪的行为及时交由行风案件受理部门查办。

  五、建立行风问责工作机制

  (十六)对责任单位的问责。

  对查处的行风案件,要在本院内进行通报,根据案情轻重,给予相应科室降低年度考核等次或评优一票否决等处理;对工作部署表面应付、不传达贯彻、不部署落实,工作走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案件多发、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科室,根据制度严肃处理。

  (十七)对责任领导的问责。

  对管理范围内由于管理缺失发生行风违法案件的,要对科室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任期内连续发生多起行风违法案件的,要对科室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造成重大影响的,给予免职处理。对因管理缺失发生行风违法案件的,要对相关科室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任期内连续发生多起行风违法案件的,要对科室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

  (十八)对责任人的问责。

  对于违反“九项准则”,发生轻微行风案件的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影响较大的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取消评优评先及评聘职称资格、暂停执业活动等处理;对于严重违规违法、受到刑事处理的,按照《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九)对行贿企业的问责。

  对药品、医用耗材使用超常、异动和存在违规行为的药品、医用耗材供应商,给予警示警告、限量采购、限制或暂停使用、直至终止购销关系等处置。

  六、强化组织实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

  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责任,进一步强化行风建设主体责任;要把行风建设工作纳入科室的中心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重点抓问题整改、抓工作落实、抓长效机制常态运行,确保长效机制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十一)严格督查考核。

  要把行风长效管理机制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中之重,认真扎实推进,开展监督检查,把日常考评和重点考核检查结合起来,用检查传导压力,推动行风长效机制和制度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行风建设各项制度,推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

  (二十二)加强创新探索。

  要着力构建行之有效的行风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认真梳理现有行风工作管理规定,对已有好的、可行、成熟的工作机制要加大力度推行,对不合时宜的要进行修订。运用“制度+科技”,采用新技术、新手段防控廉政风险,有效遏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蔓延势头,铲除医药购销领域中滋生腐败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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