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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特殊教育的历史转型

时间:2023-10-11 17:15:03 来源:网友投稿

郭卫东

特殊教育是使用一般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设备、教材、教育手段和教学组织方式对有特殊需求的人群进行旨在达到一般的和特殊的培养目标的教育。特殊教育是近代文明的结晶,是弥补人类某一群体(生理或心理)缺陷的伟大活动,残而不废缘此实现。中国的特殊教育发展到现今形态,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其中有三次划时代的转型。①对世界特殊教育史形态变化的研究,学术先进多有涉及,诸如:张福娟、马红英、杜晓新:《特殊教育史》,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
朴永馨:《特殊教育》,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2000年;
Samuel A.Kirk,James J.Gallagher,《特殊教育新论》,林宝贵译,台北:幼狮文化事业公司,1988年;
谭明华:《聋教育语言教学学术思想的历史演变》,《中国特殊教育》2005年第3期,等等。但该论题辩义甚多,仍有较大的发覆空间。其中对中国特殊教育历史转型的专门研究成果不多,目前仅见的有:肖非、瞿婷婷:《中国特殊教育通史研究的范式转型与价值意蕴》,《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该文侧重于研究者的主观范式转变,而非客观历史的变化。

人群中或是先天或是后天必有残疾情形的发生,人类因相互的社会交流必有教育的存在。《礼记·礼运》篇有描述想像中大同社会的名文:“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②阮元等:《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第5册《礼记》,台北:艺文印书馆,1973年,第413页。圣人标树,众人效法,追步前贤,聚成一泓儒家忠恕仁爱、推己及人的信念活水,千载流淌。当然,不能说在中国古代社会没有歧视残疾人的情况,但尊养残疾人是社会的主流意识,这与古代西方有别。

中国或许是世界上最早出现对残疾人施行专门教育的国度。早在传说中的尧舜时代就有了残疾人教育,“典掌乐事”的“夔”就是其中的著名教工。《尚书·舜典》载:“夔,命汝典乐,教胄子”,而夔相传是“一足之人”,这是目前所能看到的关于残疾人参与教育活动的最早的文字,惜难断为真确。而在商周,已出现“教瞽蒙”乃至“五疾”人群的公立性质的教育。①阮元等:《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第1册《周易 尚书》,第46页;
陆德阳、稻森信昭:《中国残疾人史》,上海:学林出版社,1996年,第323—328页。班固:《汉书》卷6《帝纪六·武纪》,第1269页。有学者据此推断,商周时期已有专门的盲人学校,周代宫廷、官府甚至办有残疾人的音乐教育机构,《周礼·春官》曰:“大师掌六律六同,以合阴阳之声”,疏云“大师是瞽人之中乐官之长,故瞽蒙属焉”。②阮元等:《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第3册《周礼》,第354、357页。这种瞽蒙教育具有一定的规模,达到三百人。③刘宇晟:《中国古代特殊教育的发展》,《中国特殊教育》2000年第2期,第59页。上古时代,“师是掌乐之官冕,是乐师之名,盖瞽目人也。古时乐师多用瞽者,以其听专能审音也”。④张居正:《四书集注阐微直解》卷11,清八旗经正书院刻本。此类官方乐师人数很少,作用却很大,在祭祀、攻伐、登基、邦交等大典上都能见其身影,“天子伐鼓于社,瞽目之乐官以祭天之雷鼓奏进而伐之”⑤邢云路:《古今律历考》卷3《经三》,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给观者留下深刻印象。故古籍中每每见及残疾乐师出席堂皇场面的记叙,实则其从业人数与发生的影响相差悬殊,残疾乐师名声很大,与者却极少。这倒也证明,中国古代的残疾教育确实现身很早,从“瞽目奏清庙之瑟,乐工呈韶濩之音”⑥尹贯道:《灵台赋》,陈元龙辑:《御定历代赋汇》卷108《览古》,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到孔子的“有教无类”,中国前近代针对某些残疾人的教育行为和理念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渊源。但根究起来,这还不能算是正规意义上的特殊教育学校,与近代特殊教育更有着时代与本质的区别。上三代的残疾人音乐团体,或有师徒延承,却无师生关系;
只是官方乐队,并无学校体制;
只见“国立”“公办”,未见“众人”“民办”;
只见个别,未见普及;
主要是一种为王室服务的职业训练,而非对残疾人的整体素质培养;
教练对象主要集中在盲人,少见其他残疾类别。至于《荀子·王制》所言:“小小五疾,上收而养之,材而事之。注曰:五疾喑聋跛足断者侏儒,各为其材使之,谓若蒙瞽修声,聋聩司火之属。”⑦《荀子今注今译》,熊公哲注释,台北: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160页。辨析词意,只是在使用,并非教育。再有,上三代针对残疾人的教练内容也主要限于音乐,主要是“技能”培训,即所谓“但晓铿锵而不传其义者也”⑧胡文英注:《屈骚指掌》,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影印本,1979年,第239页。,不含乐理等深层次的教习,更谈不上文化知识的学习;
那时也无盲文,没有书本教学,至多只是“训练”,而非“教育”;
犹有进者,此类官办乐队的存在仅只一段时期,春秋以降,礼崩乐坏,“乐官师瞽抱其器而奔散,或适诸侯,或入河海。”⑨班固:《汉书》卷22《志二·礼乐志》,北京:商务印书馆缩印百衲本二十四史,1958年,第1432页。中国官办残疾音乐团体从此基本不存。

但古代中国对待残疾人的态度仍有其自身的特点。首先,政府助养残疾人,维系其最低限的生存状态。自周以降,大部分朝代,均力图实行残有所养,给予残疾人某些生活和法律上的关照,政府规定“喑、聋、跛躃、断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⑩阮元等:《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第5册《礼记》,第267页。汉代,帝“遣博士大[夫]等六人,分循行天下,存问鳏寡废疾,无以自振业者贷与之。”○1阮元等:《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第1册《周易 尚书》,第46页;
陆德阳、稻森信昭:《中国残疾人史》,上海:学林出版社,1996年,第323—328页。班固:《汉书》卷6《帝纪六·武纪》,第1269页。魏令规定“孤独病老笃贫不能自存者,亦一人不从役。”○12杜佑:《通典》卷2《食货五·赋税中》,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第30页。隋朝赋役令“废疾非人不养者,一人不从役”。○13魏徵等:《隋书》卷24《志十九·食货志》,北京:商务印书馆缩印百衲本二十四史,第11202页。唐代行均田制,“笃疾、废疾各给口分田四十亩。”○14杜佑:《通典》卷2《食货二·田制下》,第15页。而“民胞物与”是宋人张载的名言。元代更有进步,“诸鳏寡孤独,老弱残疾,穷而无告者,于养济院收养,应收养而不收养,不应收养而收养者,罪其守宰,按治官常纠察之。”○15宋濂、王袆等:《元史》卷103《志第五十一·刑法志二·户婚》,北京:商务印书馆缩印百衲本二十四史,第27245页。养济院是政府设立的救济场所,官员在这方面不尽职是有罪责的。明太祖下诏:“孤寡残疾者官养之,毋失所。”○16张廷玉等:《明史》卷2《本纪第二·太祖二》,北京:商务印书馆缩印百衲本二十四史,第28255页。清代的养济制度较前又有所发展,顺治五年(1648)十一月谕“各处养济院收养鳏寡孤独及残疾无告之人。”①《清实录》第3册,《世祖章皇帝实录》卷41,顺治五年十一月,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第330页。叶春及:《石洞记》卷7,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可见,中国传统社会对残疾人试行养助政策,且条规愈发细密,操作愈富人性。但还应该看到,在漫长的中国传统社会中,对残疾人多行“养而不教”。更需强调的是,这大多停留在表面公文,实际执行大打折扣,历朝政府都无力也不可能将所有残疾人的生活都“包下来”,即使单纯的养助,能享受官府优待的仍是极少数。如嘉庆年间,广西共有52个养济院,其12府州共设养济名额900余名②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广西通志·民政志》,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55页。,与既存的庞大残疾人口数目完全不成比例。

其次,残疾人多自我习得,即没有“组织”的教学,主要靠自习。操琴弄音是盲人的古老职业,因盲人眼睛残疾,用耳尤多,勤加训练,自具优势,“瞽目废而耳聪”。③江永:《律吕新论》卷上,守山阁丛书刻本,清乾隆五年。“盲则耳聪,使为乐师”。④乐韶凤:《洪武正韵》卷8,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汉书·贾谊传》曰:“瞽史诵诗,工诵箴谏”,师古释“瞽,无目者也。工,习乐者也。”⑤班固:《汉书》卷48《贾谊传》,第1817页。但如前述,官方的瞽目乐师在上古后停废,庙堂宫阙的歌舞表演不再由残疾人充任,瞽目音乐人的社会地位也每况愈下。有人作《贱瞽》篇痛惜这一改变,盲人乐师“自上古以来皆尊礼而崇重之”,“但后世宗庙朝廷不用此辈”,上行下效,社会亦对盲人的观感转移,“类皆贫贱流为乞丐,沿富贵家以走衣食,人亦贱之,……高之者弦歌侣唱,人亦用以乐宾娱耳,犹足自存,嗟夫!”⑥吕坤:《吕新吾先生去伪斋文集》卷7《贱瞽》,吕慎多刻本,清康熙三十三年。言语中透出无助且无奈!盲人乐师转入民间,在市井利用一技之长谋得生活,“琵琶者谁双瞽目,召取筵前奏新曲”。⑦陈用光:《竹醉前三日纪事为莲舫作即赠徐药生庶常》,《太乙舟诗集》卷3,孝友堂刻本,清咸丰四年。历代出了不少享有声誉的瞽目音乐家,“武骧卫李千兵良节,别号近楼,中年而瞽,弹琵琶以左手能作众声妙入神。”⑧赵世显:《瞽李琵琶行》,《芝园稿》卷4,明万历刻本。或以一技之长承担某些社会教化责任,汉代“典者自卿大夫师瞽以下,皆选有道德之人。”⑨班固:《汉书》卷22《礼乐志》,第1432页。北朝“卢太翼,幼称神童,后目盲,以手扪书而读。”⑩俞蛟:《梦厂杂著》,方南生等校注,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年,第145页。盲人盲于眼而不盲于心,洞悉世间百态,四处讲说劝善,毋欺残者,不欺世人,乡里之间“选年老或残疾不能生理之人或瞽目者,令小儿牵引,持铎徇行本里,令直言叫唤孝顺父母六句,使众闻之,劝其为善,毋犯刑宪”○1《清实录》第3册,《世祖章皇帝实录》卷41,顺治五年十一月,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第330页。叶春及:《石洞记》卷7,清文渊阁四库全书补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承担力所能及的桑梓教化工作。讲经布道者也时有所闻,“明万历三十九年,蜀僧性通,法号三际,……以瞽目谈经,然明白了义”。○12徐菘、张大纯辑:《百城烟水》卷7,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影印本,1979年。

再次,残疾人重谋生。为在社会上生存,残疾人必习得某些挣钱手段,典型者如占卜算命,细分又有揣骨、卜筮、听声、辨意等行当。这是瞽目人的寻常职业,起源很早,缘于古人误认为“瞽”能“知天道”,瞽与“祝”“巫”都有关系,掌握了某些人神相通的技能,或能游走在“人界”“神界”“鬼界”之间,所以良者称之为“神算”,劣者谓为“神棍”。因为眼不能见占卦对象,反而增加了神秘感和可信度。“宋真宗尹开封府时,呼一瞽目术士,揣听声骨,或中或不中。至王继忠,瞽者讶曰:异哉,此子半生食汉禄,又半生食胡禄耶。继忠后以高阳总管败于辽,被掳,辽见其姿貌雄伟,妻以公主,封吴王终于辽”。○13李清:《历代不知姓名录》卷6《瞽术士》,钞本,民国年间。瞽者有算得大的,甚而至于给国君把国脉,瞽目仝寅曾经卜算明英宗北狩之后能够复辟,又预见大将石亨的命运,英宗复辟后授仝寅高官厚禄而固辞。识者叹曰“筮卜,论从理道,非哲莫能。而其劝善惩不善,使人趋避,则卜之金口木舌也。又其辞荣安素,弃盛宠若屣。”○14王同轨:《耳谈类增》,吕友仁、孙顺霖校点,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57页。有借术承担重大使命者,“有瞽而卖卜者周元忠,善辽人,时遣之为媾”。○15张廷玉等:《明史》卷261《列传第一四九·卢象升列传》,第31002页。也有给权贵算命而暴得大名者,“陈我白,瞽目,善揣骨,居扬州。吴江相国金岂凡召之,先令遍相诸人,多验”,后来“大富”,“目虽瞽,人不能欺之,尤为奇也”。①张潮辑:《虞初新志》,北京:文学古籍刊行社,1954年,第150页。对于该校的开办时间说法不一,另有1753、1755、1765、1770年等多种说法,但被较普遍接受的仍是1760年。明代浙人“邢元恺,嵊人,瞽目,课卜多奇中(以上占候)”。②张元忭:《绍兴府志》卷49《人物志十五》,刻本,明万历年间。旧时占算,答问休咎,有算人和算物(景)的区别,盲人算命多走算人的路数,因人可以用言语交流,而不充当风水师。盲人多卦卜人生的吉凶、科第、寿命、仕途、婚姻、子女之类,因为注意倾听分析,加上阅历丰富,每每有所应验。明朝时人称卖卜者“能嗅衣服以知吉凶、贵贱。”③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304页。辨味闻香以识人的术数并不难学,是最初步的“本事”。明人又记南昌盲算命师戴新泉“善星命”,算某人中第“五日内必死”,果不其然④姚旅:《露书》,刘彦捷点校,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99页。,敢说不是神品奇算。《警世通言》记载了通过“听橹声知灾福”的故事。⑤冯梦龙:《警世通言》,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65—166页。某些朝代对谶纬算命打卦有限制,正常人不得业此道,对盲人却网开一面。⑥俞汝楫编:《礼部志稿》卷34《艺术》,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除算命外,盲人还多从医,特别是在按摩针灸等方面,因盲人多心思缜密,心灵手巧,经长期练就,手法细腻,到位准确,业此也是强项。《金瓶梅》记述了刘婆子的老公“虽是个瞽目人,倒会两三桩本事,第一善阴阳讲命,与人家禳保;
第二会针灸收疮”。⑦笑笑生:《金瓶梅词话》上册,香港:文海出版社,1963年,第124—125页。再是说书取乐,盲人学习打鼓瑟琴,琵琶技艺,依靠手口相传,记忆超强。陆游的《小舟游近村·舍舟同归》写道:“斜阳古柳赵家庄,负鼓盲翁正作场。死后是非谁管得,满村听说蔡中郎。”他们走村串巷,大鼓评弹,说古道今,听者众多。广东等地的瞽女多操弄琴弦说唱以觅衣食,凉州等地自来流行由“瞎先生”弹唱“瞎弦”以谋生计。⑧George B.Fryer,“Work among the Blind of China,”The China Mission Year Book,Shanghai:Christian Literature Society Press,1914,pp.313-314.《红楼梦》里也有相关记载。⑨曹雪芹、高鹗:《红楼梦》上册,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第539页。“我们无论在乡村僻壤或通都大邑,总时常看见许多瞎子拿了一面小鼓和小锣或是别种的乐器,(如三弦或琵琶)做沿门卖卜者或弹唱者”。⑩予同:《中国特殊教育问题》,《教育杂志》第14卷第2号,民国十一年二月二十日,第4页。“瞽目先生”已成说书人的代名词。唐宋以降,知识重心挪移,市井文化涌动,而盲人说唱从宫殿官府下移民间乡野远在唐宋之前,以致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杂剧南戏、明清小说的传播普及,均有盲者的贡献在其中。

残疾人的谋生之道和“学习”之术当不止上列几项。值得注意的是,传统与近代的某些价值观是相通的,正因为中国古代在这个领域具有较丰沛的思想资源——尊养残疾人的习俗、慈善为怀的观感、天下大同的理想等等,与近代特殊教育理念有契合之处,故西方的近代特殊教育引进中国进而实现中西之间的绾接是比较顺畅的。

古代残疾教育与近代特殊教育有着时代差别。质言之,特殊教育是近代人文主义、人道精神、平等理念和对人类本身深刻认识基础上的产物,而这都只能在近代经济、科技、文教的社会条件下才能发生。近代范式意义上的特殊教育最基本的特征是学校化,由此才可能谈得上学科、学制、师生、教学等。较正规的特殊学校最初出现于法国,1760年○1张潮辑:《虞初新志》,北京:文学古籍刊行社,1954年,第150页。对于该校的开办时间说法不一,另有1753、1755、1765、1770年等多种说法,但被较普遍接受的仍是1760年。,莱披(Charles Michel Abbe de I’Epee)开办了世界上第一所聋学校——国立巴黎聋校,1776年,莱披刊行《教育聋哑人的手势方法》,发明了“手势与文字组合而成的语言”。○12伯恩特·卡尔格-德克尔:《医药文化史》,姚燕、周惠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第368页。引领近代启蒙思想的法国还是盲校的最早发祥地,1784年,阿维(Valentin Hauy)在巴黎设立了世界上第一所盲学校;
1786年,阿维出版了《盲人教学笔记》,代表着盲人教学体系的初建。○13有人提出世界上第一所盲校是由英国基督徒爱尔登(Edward Rushton)、瞽目音乐家快斯特(J.Christie)和亨白勒牧师(Henry Barnett)于1791年在英国建立的。参见闵汉生:《教育盲人》,任大龄译,《真光》第38卷第7号,1939年7月,第32页。按,艾约瑟(J.Edkins)早在1892年就向中国人介绍了英国的这所盲校,“若英国利弗布城(利物浦)之栖瞽院创自中朝乾隆五十六年,其院中经费,每岁约需银万二千两”。艾约瑟:《栖瞽院说》,《万国公报》第36次,光绪十七年十二月,上海:美华书局,第4—5页。

鸦片战争前夕,近代范式意义上的特殊教育自西方传入中国,就此实现古代残障教育向近代特殊教育的历史转型,即学校特殊教育的开始。1835年9月30日,普鲁士籍传教士郭实腊(Charles Gutzlaff)夫妇创设“澳门女塾”①“Morrison Education Society,”Chinese Repository,vol.6,no.5(September,1837),p.235.《中华基督教会年鉴》1914年第1期上有文章称该校创建于1904年(见该期杂志第133页),系误说,该校的创建时间是1902年。,招收盲女“教以凸字读书之法”。②容闳:《西学东渐记》,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4页。郭夫人后来还携盲生赴英美求学,成为中国最早的留学生,其中某些学生返回祖国后服务于特殊教育界。③Kenneth Scott Latourette,AHistory of Christian Missionsin China,New York:The Macmillan Company,1929,p.461.这是否可以认为是中国近代盲校之始呢?仍不能够。原因在于“澳门女塾”不是专门的特校,盲女在其中也不是正式学生,只是附读。所以,这只是在施行特殊教育,尚不能算是专门特殊教育学校。

中国最早的盲校产生于北京,即“瞽叟通文馆”,其由“苏格兰圣经公会”的威廉·穆瑞(William Murray)于1874年创建。④Mrs.Murray,“Mission to Chinese Blind in Peking,”The China Mission Year Book,1914,p.318.此举在中国特殊教育史上堪称具有划时代意义,从此中国中古时期单纯的残疾收养演进为近代的学校教育,特殊学校这种崭新的教育样态开始奠基于中国。中国最早的聋哑校“启喑学馆”建于山东登州(蓬莱),创办人是美国“北长老会”传教士梅理士(J.L.Nevius)夫妇,1887年学馆开学。⑤D.MacGillivray,ACentury of Protestant Missionsin China(1807-1907),Reprinted by San Francisco,1979,p.596.之后,1888年,“汉口训盲书院”由“循道会”的大卫·希尔牧师(David Hill)创办。⑥林辅华:《李修善牧师传》,谷云阶译,上海:广学会,民国二十三年,第107页。1890年,英国“长老会”教士甘雨霖(William Gambel)在台南创“训育院”⑦关于该校的成立时间,有著述提出是在1880年(参见李德高:《特殊儿童教育》,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6年,第441页),还有的提出在1887年(参见台湾“教育部”编纂:《第三次中国教育年鉴》下册,台湾:正中书局,1957年,第901页),但据多数资料记载,还应是在1890年。,奠立台湾近代盲教育之始基。1891年,“广州明心瞽目学校”由“巴陵会”的女教士马西(Mary Niles)创办,是华南地区第一所特殊学校。⑧林女士:《广州明心瞽女学校志略》,《中华基督教会年鉴》第2期,1915年,第167页。1896年,福建古田“明心盲院”由“圣公会女部”的高师姑(Godrington)创建。⑨《福州盲童学校近况》,《中华基督教会年鉴》第11期上,1929—1930年,第110—112页(肆)。也有资料记述该校成立于1897年后,参见D.MacGillivray,ACentury of Protestant Missionsin China(1807-1907),p.54.1901年,“喜迪堪会”的马萨·帕斯特(Martha Postler)在香港九龙建“瞽女书院”,“授以普通各学”。⑩D.MacGillivray,ACentury of Protestant Missionsin China(1807-1907),pp.591-593.1902年○1“Morrison Education Society,”Chinese Repository,vol.6,no.5(September,1837),p.235.《中华基督教会年鉴》1914年第1期上有文章称该校创建于1904年(见该期杂志第133页),系误说,该校的创建时间是1902年。,“大英圣书公会”教士德儒付(R.T.Turley)夫妇在盛京(沈阳)设办“奉天重明瞽目女学堂”。○12顾定倩、朴永馨、刘艳虹主编:《中国特殊教育史资料选》中卷,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294—1295页;
Mrs.Frances A.Turley,“St.Nicholas’Industrial School For Blind Chinese Girls,Moukden,”TheChina Mission Year Book,1914,p.325.另参见赵恭寅、曾有翼等:《沈阳县志》第1册,台湾: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据民国六年铅印本影印,第282页。1908年4月,“立本责信义会”教士顾蒙恩(P.Kumm)创办长沙瞽女院。○13Mathilde Vasel,“School for Blind Girls,Changsha,Hunan,”The China Mission Year Book,1914,p.327.1909年,美国“浸信会”的惠理敦(Lula Whilden)女士建立广州慕光瞽目院。○14吴立乐:《浸会在华布道百年略史》,上海:中华浸会书局,1936年,第16—18页。1912年,英国“圣公会”的傅兰雅(John Fryer)父子开办上海盲童学校。○15“上海新闻社”编辑出版的《一九三三年之上海教育》(上海:民国二十三年)一书中记载该校创办于1911年(见该书第55页)。另说是成立于1912年,见中华续行委办会调查特委会编:《中华归主——中国基督教事业统计(一九〇一—一九二〇)》中册,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770页。1914年的《中华基督教会年鉴》第1期上的文章也提出“本校于一九一二年开办”(见第131页)。其实,这两个年份都有道理,该校开始筹建的时间是1911年,但正式开学的时间是1912年11月。准确来说,应以1912年开学时间为准。参见George B.Fryer,“Work among the Blind of China,”The China Mission Year Book,1914,p.316.1918年,英国“圣公会”的裴成章(A.A.Pilips)在四川绵州(绵阳)创办盲校○16成都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教育志编委会:《成都市志·教育志》,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638页。,1922年9月,该校由美国“浸礼会”牧师夏时雨(H.J.Openshaw)接办,迁成都,即后来声名远扬的成都基督教盲哑学校。①成都市锦江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都市东城区志》,成都:成都出版社,1995年,第457页。

特校基本采行普通学校学制,初小4年,高小2年,初中3年,但多数特校仅有小学,能开办中学的不多。特校的学科课目也与普通学校有别。一般说来,近代特殊教育的特殊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受教对象的特殊性,不是面向普通人,而是面向特殊人群;
更重要的是第二个方面,即教授内容的特殊性,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异于普通学校,有特殊的课程、教材、方法和设备,这其中,课程居于重要地位,特殊教育的功能与成效首先取决于课程。清末和民国年间的特校课程有如下类别:生活自理类、文字语言类、音乐类、工艺类、宗教类,有些学校还有体育类。②George B.Fryer,“Work among the Blind of China,”The China Mission Year Book,1914,p.314.上海盲童学校即规定:“学科共分五类,曰文学,曰音乐,曰体育,曰工艺,曰家政。试再析言其课业如左:甲、文学科。教授课目于寻常初等小学校所设备者,应有尽有,复益以卫生学及新约书。乙、音乐科。生徒皆肄习风琴、弦琴及各种乐器,并学唱歌。丙、体育科。每日受课一小时,许习徒手哑铃、木棒诸体操,云梯、铁杠诸练身术,及赛跑、跳高等种种运动。丁、工艺科。此为校中主要之学科,所授课业为络线结绳,穿珠织席,制荆筐,编芦帘,纸工,泥工,以及其他种种手艺,经吾人确认为谋生之正当技能者。戊、家政科。教盲童以浣洗补缀,部署奁枕,洒扫房舍,拂拭桌椅诸事,并令助理普通家政。校中所持考察生徒成绩之标准,亦与普通各学校无异。生徒于本级之课业,有程度不能相及者,往往责令退校,其定格固甚严也”。③傅兰雅:《中国之盲人教育》,严桢译,《大中华杂志》(上海)第1卷第1期,民国四年一月二十日,第5—6页。当然,这时的课业尚处在完善过程中,1948年,有特校的校长便提出编制、学制、课程等“整齐划一”的问题,言称除个别学校外,“其他各校只有小学的编制,而且年级班数尚不完全,欲使全国盲聋等教育日趋发达,则必首先健全编制,至少每校要有一职业班或师范班”;
故“希望教部于明年度起,能先规定特殊教育制度,对于学级编制、课程准备、入学年龄、修业年限等,均能使之适合特殊儿童的需求,好让全国盲聋教育在整齐划一的步伐下,有所统一,有所改进”。④白今愚:《特殊教育的理论与实际(续)》,《中华教育界》复刊第2卷第3期,1948年,第35页。

近代范式特殊教育的另一特征是世俗化。毋庸讳言,教会人士在华开始了特殊教育的最早尝试。他们在中国近代特殊教育史上筚路蓝缕,辛苦创业,前水后水,相续而流。但在教育全民普及化的趋势下,教会不可能也无能力独担全社会特殊教育的重任,就连外国来华教士也痛责教会在特殊教育领域作为太少,“今试返而观诸中国之盲人则何如,就实际言其一切状况,直与欧洲十七世纪之末,无或少异”。⑤傅兰雅:《中国之盲人教育》,严桢译,《大中华杂志》(上海)第1卷第1期,第3页。要改变旧貌,非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不可,而这必须行之以世俗化。在中国近代还有一个更严重的问题,携特教而来的基督教会均被国人笼统地视为擅自入侵者,西方非但以武力入侵,而且以文化入侵。宗教课在教会特殊学校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就连教方也不得不承认“在所有课程中,都要给学生们的头脑以思想的教导”,那就是基督耶稣的教义。⑥The China Mission Year Book,1913,p.405.由此,中国的知识精英率先喊出“宗教与教育分离”的口号,蔡元培接连发表《教育独立议》《非宗教运动》等文章,阐述教育独立思想,抨击教会学校“诱惑未成年的学生,去信仰他们的基督”,“这完全是用外力侵入个人的精神界,可算是侵犯人权的”,因此,“绝对的不愿以宗教参入教育”。蔡元培认为“教育事业当完全交于教育家,保有独立的资格,毫不受各派政党或各派教会的影响”,在教学上“均不得有宣传教义的课程,不得举行祈祷式”,“以传教为业的人,不必参与教育事业”。⑦高平叔编:《蔡元培教育文选》,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年,第145—149页。胡适也尖锐地指出:“利用儿童不能自己思想的时期,强迫他做宗教的仪式,劝诱他信仰某种信条,那是不道德的行为……,学校是发展人才的地方,不是为一宗一派收徒弟的地方。用学校传教,利用幼稚男女的简单头脑来传教,实行传教的事业,这种行为等于诈欺取利”。关于教育与教会脱钩,胡适开列了几项基本要求:“我所谓教会教育抛弃传教,专办教育,只是要做到这几件:(1)不强迫做礼拜,(2)不把宗教教育列在课程表里,(3)不劝诱儿童及其父兄信教,(4)不用学校做宣传教义的机关,(5)用人以学问为标准,不限于教徒,(6)教徒子弟与非教徒子弟受同等待遇,(7)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①胡适:《今日教会教育的难关》,季羡林主编:《胡适全集》第3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833—834页。繁琐难解的西洋式宗教教学仪式也遭致教会学校中国师生们的反感,“传教士带来的陈规陋习:固定的礼拜时间;
用洋腔洋调唱歌;
共同站立、坐着或跪下,好象受到军队教官指挥似的;
倾听没完没了的祈祷和布道;
一听信号就兴高采烈地马上离开教堂,就像逃离监狱一样”。②文志忠:《文幼章传——出自中国的叛逆者》,李国林等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48页。民间抨击先行,政府当局亦有跟进,1921年,北京政府教育总长声明,教会学校强迫学生作礼拜和读《圣经》,违反了中国宪法。在朝野鼓动下,“非基督教运动”爆发,教会特殊教育机构在华活动环境出现大变化。1925年11月16日,北洋政府教育部发布《公告》,规定学校不得以传布宗教为宗旨。③《教育部最近公告》,《中华基督教教育季刊》第1卷第4期,民国十四年十二月。1929年8月29日,南京政府教育部公布相关立案条件,“私立学校如系宗教团体所设立,不得以宗教科目为必修科,亦不得在课内作宗教宣传;
学校内如有宗教仪式,不得强迫或劝诱学生参加,在小学并不得举行宗教仪式。”④《私立学校规程》,多贺秋五郎编:《近代中国教育史资料·民国编》中,台北: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年,第573页。特殊教育机构的世俗化迅速推进,非宗教人士积极介入特殊教育这一先前由教会垄断的领域。1916年,刘先骥创办“湖南导盲学校”,同年,张謇创办“南通盲哑学校”,开创国人经办特殊学校的先河。1927年,中国第一所公立特校——“南京市立盲聋学校”兴办,掀起了政府民间共同创建或从外国教会手中收回特教机构的小高潮。

中国教育现代转型的重要标识是民族化,也就是主权化,或曰中国化。据统计,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共有特殊学校42所,其中公立7所,其余为私立,而占最大体量的“私立”校中,主要是教会所属学校。⑤《中国教育年鉴》编辑部编:《中国教育年鉴》,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第385页。但教会的在华特殊教育却日渐违和中国时代环境,侵害中国的教育主权是其根本要害。坦率说来,从事特殊教育的西人前辈,从个人道德层面来说,不少人都适为先贤,经办的也是对中国有益的事业;
但其在外国炮舰与不平等条约的庇护下非法在华自行办学,又确凿无疑地侵犯了中国主权。此时的国人普遍地接受了某种理论,就是将个人教育与民族启蒙乃至国家利益连接起来,受教育不再是或不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教育开始成为挽救中国积贫积弱话语的核心,成为民族主义寻求自卫和发展的工具,成为文明昌盛的符号和保民强种的法门。“少年中国学会”领导人余家菊提出了“收回教育权”的口号,认为中国的教育主权不能由外国人染指。陈独秀的言论更具攻击性,“与其主张‘收回教育权’,不如主张‘破坏外人在华教育权’。”⑥陈独秀:《收回教育权》,《向导》(上海)第74期,1924年。教育的“现代化”首先应该是“中国化”,特殊教育的现代形态首先应该是国族掌握的自主自决权。在民众声势浩大的“收回教育权”浪潮席卷下,政府部门制定了教育中国化方案,宣称“中国教育第一义即在中国化”,“拟具改进办法:系以民族意识为中心纠正万国化的个人发展”⑦《全国教育的新动向》,《民众教育季刊》第1卷第2期,1932年11月,第3页。,并颁布法令要求教会学校向中国政府备案,接受指导,负责人须经中方委任,未经核准的学校须停办”。⑧《私立学校规程》,多贺秋五郎编:《近代中国教育史资料·民国编》中,第573页。政府的举措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使中国教育权的收回在法权上具有了可操作性和实践性。

教育主权的收回不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始,但共和国的成立彻底完成了此项伟大工作,进而开辟了中国特殊教育的新纪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的治国理念是要实现完整无缺的民族独立,其愿景是将各类教育统一到社会主义的大目标下,“中国人民已经站起来了,中国已经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就不能容许帝国主义利用各种宗教和社会事业来进行侵略的殖民地现象的存在。”⑨《时评》,《人民日报》1950年12月20日,第5版。新政权以人民的政府为职志,以帮助贫穷苦难的人们翻身解放为号召,使包括残疾人在内的社会弱势群体倍感亲切,“历史昭示我们,凡是一种事业,如果是为少数人服务和御用,如果是藉剥削以维持少数人,而忘了广大群众,其结果必然失败无疑。……就因为聋哑教育属于特殊的群众的专门教育,它的基本精神,是为无告的残废群众服务,而又比办普通教育艰难,这就根本不适于统治阶级封建社会的教育发展需要,统治阶级的教育是贵族专享的、夸大的、媚帝的”。①井成泉:《庆祝母校三十周年纪念》,华北聋哑学校编印:《华北聋哑学校三十周年纪念特刊1919—1949》,北京:自刊本,1950年,第11—12页。普适的“全民性”是教育现代化的基本表征。新社会为新制度的建立创造了条件,“自从中国人民政协共同纲领对于文教政策的条文公布后,凡属教育界同人,无不欢欣鼓舞。……过去只注意到正常儿童及成人的教育,今后并将照顾到特殊儿童与成人在教育上应享的权利”。②上海市特殊教育工作者协会:《对上海市特殊儿童及成人重建计划意见书》,中华职业教育社发行:《教育与职业》(上海)第208期,1949年12月,第29页。

特殊教育的“国有化”首先从教会学校入手也是世界形势骤变使然。1950年6月25日,朝鲜内战爆发,随即美国等参战;
为保家卫国,中国亦进行抗美援朝。中美互相管制公私财产,冻结资金往来,西方在华文教机构的经费来源成了问题。12月29日,政务院副总理郭沫若在报告中提出,“接受美国津贴之文化教育医疗机关,应分别情况或由政府予以接办改为国家事业”。③郭沫若:《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的方针的报告》,《人民日报》1950年12月30日,第1版。教育部于1951年1月11日发出《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教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关的指示》,要求各地把这件关系国家教育主权的工作做好。4月16日至21日,政务院文教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接受美国津贴的基督教团体处理办法。自此直到1954年,中国大陆的教会特殊教育机构均由各地政府接收,性质由过去的“私立”改为“公办”。

特殊教育的“在地化”,乃至“公立化”是大势所趋。从本质上讲,特殊教育应当是义务教育和普及教育,这非由本国政府主持不能实现,陈鹤琴早就指出,“过去极少数的特殊儿童教养机构完全系教会或私人慈善团体办理的,……但是因为这种团体极少,而且经济力量微弱,……其不能胜任是无疑的。”④陈鹤琴:《中国儿童教育之路》,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编:《陈鹤琴全集》第4卷,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419—420页。向全体国民“提供教育”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能否“提供教育”也是教育现代化极重要的前提。中国旧式私塾向现代学校的制度变革,本就包括私人教育向公共教育资源配置的转变,个人渐次被纳入国家教育体系的整体规范中,故其“国有化”在世界范围内也是趋势。人民政府接办私立特教机构,进行区别对待,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的方式。第一种,保留并发展。这是对绝大多数特殊学校采取的措施。如历史最为悠久的北京瞽叟通文馆(后改名北平启明瞽目院),1954年8月24日被接管,改名北京市盲童学校,成为北京地区规模最大的盲教育机构。享有盛名的上海盲童学校,1952年6月由上海市政府接办后获得空前发展。濒于危境的华北聋哑学校,1951年12月被接管后成为北京市第二聋哑学校。武昌协和女子盲童学校,1951年9月由政府接管并易名。⑤《特殊教育》,武汉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编:《武汉市志·教育志》,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203—204页。天津私立葆真聋哑学校“公立”后成为“天津市聋哑学校”。曾是贵州省最早特校的“安顺黔光瞽目学校”,由教育部门接办后成为“安顺盲哑学校”。⑥中新社通讯:《走访贵州最早的特殊教育学校》,2002年6月12日,http://www.chinanews.com.cn/2002-06-11/26/194036.html,2022年6月6日。南通盲哑学校亦改“私立”为“公办”。⑦2008年,改组成南通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成为向盲、聋、培智学生提供康复训练、文化教育及职业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机构。学校秉承学习“一人”(张謇)思想,开展“二字”(感恩)教育,弘扬“三三”(自尊、自强、自立,爱心、耐心、专心,利己、利人、利社会)精神,培养“四有”(有心智、有见识、有才学、有技能)人才。参见南通特殊教育中心网页:http://www.nttjzx.com。第二种,恢复重建,典型例子是烟台聋哑学校。烟台聋哑学校系中国首间聋哑教育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连年战乱中,学校屡遭抢劫破坏,难以为继,只得于1948年春遣散学生。后该校在人民政府的扶助下复校,且于1951年合并烟台瞽目学道院和孤女院,发展成聋哑盲全面教育的机构。⑧烟台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烟台市志》,北京:科学普及出版社,1994年,第1398页。第三种,合并改组。1951年7月,福州市有关部门接办了灵光盲童学校和明道盲童女校,随后两校合并。①参见黄新宪:《基督教教育与中国社会变迁》,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170页。云南省原有两所教会人士创办的特校,1951年12月27日,政府首先接管了义光盲哑学校,两天后又接管滇光瞽目学校,1961年,两校合并成立“昆明盲哑学校”。②云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云南省志》卷60《教育志》,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42—343、第354—355页。成都的情况也相似,1950年,私立明声聋哑学校接到成都市文教局通知,与成都私立盲哑小学合并,1951年更名为成都市盲哑小学。第四种,归并停办。少数条件较差,或是地点分布不合理的特校予以撤销。如福建古田盲校并入救济福利院③古田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古田县志》,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726—727页。,广州明心瞽目学校于1951年改为民政部门的社会福利机关④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广州市志》,广州:广州出版社,1999年,第62页。,湖南益阳信义瞽目院等则予停办。上述措施使濒于绝境的中国特殊教育事业重获生机。回溯1914年时,上海盲童学校校长傅步兰(Fryer,George B.)预见“将来有一天,在盲人中的特殊教育也将成为国家教育的一部分”⑤George B.Fryer,“Work among the Blind of China,”The China Mission Year Book,1914,p.316.,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使此愿望得以实现。教会特殊学校尽管不存,但其遗留下来的师资学生、校园设备、专业课程,乃至某些办学理念仍对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发挥着持续、有益的影响。现代化的特殊教育只能发生在现代国家中,而现代国家最基本的要件是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特殊教育因此有了国家层面的保障,中国的残疾人群体在站起来的伟大祖国的呵护下,实现了自尊、自立、自强,同时得到全世界的他尊、扶立、助强。

特殊教育的国族化,以民族语文为显要标记,民族语文不仅是教学语言,也是日常交流最重要的介体。1952年,黄乃等人将“布莱叶盲文点字法”与汉字进行融合改造,创制了《新盲字方案》,其以国家正式推行的普通话为标准,完成了中国盲文字形的统一。中国大陆的盲人读物也从1953年起采用新盲字出版。⑥赵树铎主编:《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法》,北京:华夏出版社,1994年,第42页;
《中国教育年鉴》编辑部编:《中国教育年鉴》,第390页。聋教民族语文方面,1958年,成立了“聋人手语改革委员会”,拟定了“聋人汉语手语字母方案”,绘制了“聋哑人通用手语草图”,经中央政府内务部和教育部批准试行。残疾人用语的中文化或民族化改造,从个案领域反映出一国语言文字的改进最终有赖于国人自身,他们才是自己母国语言的主体,是中华民族语言的自然传承人。⑦详参郭卫东:《基督教新教传教士与中国盲文体系的演进》,《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2期。

中国化要想恒久远,须有制度特别是法制的保障,特殊教育在新社会获得新生还突出表现在法制环境的完善上。近代中国的特殊教育历经百年,却与健全法制相去甚远。共和国成立后,即以政府行为、立法方式对特殊教育予以确立或加强。1951年10月,政务院颁令“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聋哑、盲目等特种学校,对生理上有缺陷的儿童、青少年和成人施以教育”,从而把特殊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这是对民国年间特殊教育长期未能进入普通教育序列,只被列在社会教育序列的反拨,表明了国家对特殊教育的重视。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5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保障残疾人的教育权载入国家宪章。1957年4月,教育行政部门发出《关于办好盲童学校、聋哑学校的几点意见》,对特殊学校的基本任务、教学编制和工作方针等作了指示。这些法律法规法令的出台为中国特殊教育的良好发展奠立了坚实宽广的法理基础。到1960年代初,中国大陆的盲、聋哑学校发展到266所,在校生增加到22,850人。⑧丁启文主编:《中国残疾人》,北京:华夏出版社,1990年,第46、11页。之后,国家又颁布配套法规。1986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9条第2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1989年,《关于发展特殊教育若干意见》要求将残疾少儿教育切实纳入义务教育中。1990年12月,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载明,“要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
在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的同时,加强身心补偿和职业技术教育;
依据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特殊教育方式;
特殊教育的课程设置、教材、教学方法、入学和在校年龄,可以有适度弹性”。1994午8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乃中国第一部有关残疾人教育的专项法规,后经2011年与2017年两次修订,足见其在特殊教育发展中的指导地位。该《条例》虽由国务院颁布,但是此类法规在中国实际上具有法律的性质,特殊教育的法律保障体系至此大备。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关心特殊教育”,特殊教育首次载入党代表大会报告,其后,历次党代会报告均对此予以强调。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表明中国的特教从当初“补短板”的普及阶段步入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特殊教育的现代化转型进程空前加速,除健全法制外,还表现在,其一,体制多元化,先前单一的公办学校体制向私立与公立、中外合作等多元办学体制并存方向发展。教育体系亦呈现多层级化,实现了学前、初级、中级、高级教育的全覆盖;
特别是高层次的特殊教育填补了历史空白,残疾人中专、中技和大专班在多个城市建立;
长春大学和滨州医学院专门开办了特教学院和特教班,招收残疾青年接受高等职业教育
尤其值得提出的是国家成立了特殊教育的“最高学府”——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中国的特殊教育迎来全面振兴的时代。1979年,全国招收视力和听力两类残疾儿童的学校只有289所,在校生2.9万人;
到2005年,盲校、聋校增加到584所,特殊综合学校683所,还有普通学校开设了167个盲生班和677个聋生班,其中就读的视残和听残儿童共137,937人,在学率已达两类适龄儿童总人数的76.4%。①丁启文等编:《中国残疾人》,序言。另参见马建强等:《共和国教育学70年·特殊教育学卷》,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年,第134—135页。届2020年,全国各类特殊学校更增至2244所,中国大陆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的12年免费教育;
招收特教专业的本专科高校有80所,全国13,551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2253名残疾人进入高等特殊教育学院学习。②《中国教育概况——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情况》,2021年11月15日,http://www.moe.gov.cn/jyb_sjzl/s5990/202111/t20211115_579974.html,2022年6月6日。其二,教研手段新技术化,教研工具高科技化。融合教学与全纳教育在鼎力推进,电子化与数字化在广泛运用,盲文与手语改革在持续进展。其三,中外一体化。中国的特殊教育是中外文化交汇的结果。改革开放后,中国在特殊教育方面加强了国际交流,国际合作日益丰富活跃,走向了共融共荣。中国的特殊教育兼采中外优长,在某些方面迈入世界特教前列,例如中国独创的“随班就读”模式便产生了世界性影响。百多年来走向中国的特殊教育,而今是利在人类的中国方案走向世界。其四,将特殊教育事业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紧密联结。政府部门颁行的《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指明,提高残疾人的受教育水平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增进残疾人家庭福祉、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举措”。特殊教育与时俱进地承负了助益全体人民摆脱贫困的宏大使命。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制定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将“残疾儿童少年享有适合的教育”纳入中国迈入教育强国的主要目标。可以预期,中国特殊教育完成进入世界一流行列的现代化转型之时,也将是中国全面实现现代化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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