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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省财政重点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主要措施

时间:2023-10-10 19:00:33 来源:网友投稿

■山西省财政厅

导读

2022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同步推进“两个转型”,全省经济持续稳中加固、稳中向好,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态势强劲,在克服重重困难中交出了引以为豪的优异答卷。与此同时,全省财政部门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的要求,靠前发力、主动担当,扎实做好惠企业、稳收支、促发展、保民生、推改革各项工作,为全省经济稳步向好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53.89亿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为“预算”)的110.1%,比上年(下同)增长21.8%,主要是2022年煤炭行业拉动作用较强。税收收入完成2696.45亿元,为预算的110.9%,增长28.7%,其中:主体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分别增长5.6%、85.4%、36.4%、55.3%。非税收入完成757.44亿元,为预算的107.3%,增长2.4%,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73.66亿元,下降16.7%;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89.22亿元,下降9%;
罚没收入完成110.5亿元,下降4.6%;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60.53亿元,增长13.6%。

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5872.65亿元,为预算的89.7%,增长16.3%(同口径,下同)。其中:教育支出执行861.83亿元,增长11.1%;
科学技术支出执行61.01亿元,增长13.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999.58亿元,增长12.8%;
卫生健康支出执行494.68亿元,增长18.7%;
节能环保支出执行240.68亿元,增长12.4%;
城乡社区支出执行629.38亿元,增长44.5%;
农林水支出执行577.08亿元,增长12.2%;
住房保障支出执行161.18亿元,增长14.5%。

一是退税减税降费激活力。不折不扣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13个行业,集中退还增值税存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严格落实中央出台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制造业、科技创新、就业创业等方面减税政策;
在权限范围内实施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下调,按50%顶格减征“六税两费”并扩大政策适用范围,阶段性缓缴特困行业企业社保费等政策。与此同时,全力支持市县落实好税费支持政策,将中央财政小微企业留抵退税补助资金、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246.68亿元尽快分配下达市县,对留抵退税专项资金实行国库单独拨付,逐月预拨、滚动清算,确保市县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的退税所需资金。2022年全省新增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税缓费超过800亿元,为历年来规模最大、政策红利释放最为集中的一次。

二是狠抓增收节支保平衡。在认真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基础上,扎实做好税收组织,坚决打击偷税漏税骗税行为,深入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统筹加大矿业权出让收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收缴力度。全力以赴争取中央支持,2022年争取到中央转移支付2392.71亿元,增长14.6%。特别是成功争取到了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县、永定河(桑干河)源头国土绿化、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等竞争性项目。牢牢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2022年省级预算编制继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等一般性支出,省级部门单位其他运转类项目在历年连续压减基础上再减少8.4亿元,同口径下降11.2%,节约下的资金全部用于支持重点领域。

三是保障重大战略促发展。创新制定大事要事保障清单,新增和统筹相关资金394亿元,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部城市群和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五大重点领域项目。管好用好争取到的中央基建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安全保障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项目建设。坚持提速扩围发行使用专项债券,2022年6月底全部发行完毕,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基本民生保障等项目建设。安排省级消费券资金,有效激发消费活力释放潜力,落实省对县级和开发区税收增量奖补资金26.34亿元,增长187%,全力支持县域经济和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安排技术改造专项资金15亿元,采取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对产业集群发展、链主企业培育、智能制造示范等转型项目给予支持。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支持我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牵头承担国家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和重点研发计划。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在预算编制、经费拨付、开支范围、绩效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赋权减负。足额安排人才专项奖励资金,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育留用,为我省科技创新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认真履行省属金融资本、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在省属金融企业开展对标考核管理,激励引导对标国内标杆企业找差补短、提质增效,设立省属文化企业专职外部董事,扎实推进对企业投资决策的穿透式、全过程监管。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下达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3亿元,支持相关企业小升规、专精特新、规范化股改、双创特色载体等多领域发展。选取4个试点市设立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省级按市级出资额的1/3给予支持,全力为小微企业等提供增信服务。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完成政府性融资担保市县一体化改革,更好促进银行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贷款融资。加快推进云会计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免费代理记账服务,同时着力打通银行放贷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通道,提升融资能力。创新建立财政金融联动机制,强化在“专项债+项目贷款”、基金类、担保类和保险类资金等多方面合作,充分发挥财金联动叠加倍增效应。

四是持续改善民生增福祉。全力支持疫情防控,2022年全省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财政资金119.35亿元。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下达中央和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73.5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21亿元,重点支持三大省级战略、五大平台建设和做优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安排资金2.5亿元大力支持种业振兴行动。超常规实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在继续按照67元/亩的标准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上,加大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力度,粮食作物亩均补助26.6元。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和整村推进厕所革命财政奖补政策,安排3.1亿元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抓好就业促进工作,及时下达就业资金20.8亿元,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优化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和营养膳食补助政策。支持引导市县持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持续改善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稳步支持本科层次职业大学、国家和省级“双高计划”、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优化高等教育布局,下达“双一流”建设等高等教育专项资金24.3亿元,支持引导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等高校努力创建“一流学科”,推动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着力推进健康山西建设。支持“136”兴医工程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稳步提升我省领军临床专科建设和疑难危重症治疗水平。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中医药强省战略。支持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及时下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民办养老机构专项补助资金和城镇社区养老幸福工程补助资金,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580元提高到610元,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79元提高到84元。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3亿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认真做好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等方面工作。

五是守住风险底线保安全。兜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进一步加大财力下沉,下达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932亿元,增长16.1%,重点支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全省所有县区全部纳入“三保”预算审核范围,对“三保”保障压力大的县区及时开展库款应急调度。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安排市县困难补助资金11.8亿元,重点解决市县运行中出现的特殊困难,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持续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建立防范处置工作机制,清单式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研究制定推进市县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指导意见,在加快推进平台公司转型中同步化解风险。大力支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信社改革化险方案,推动省属地方银行化解风险。在持续巩固提升财政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充分把握发展与安全的辩证关系,不断加大安全领域投入。省级每年安排30亿元,支持以汾河为主的“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我省河道防洪减灾能力。推动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体系建设。研究提出我省煤矿智能化建设的思路举措和支持方案,推进加快智能化数字化转型,促进煤矿发展本质安全。

六是深化财政改革添动能。对市县财政实施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与转移支付安排相结合,激发调动市县强化财政管理的积极性。制定印发省级部门预算管理考核办法,着力构建“标准+奖惩”的经费类支出预算安排常态化机制,促进预算管理更加规范高效。积极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出台和修订财政预算评审费等5项支出标准。探索实行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资金管理“1+N”机制(1个大专项+ N个项目清单),专项资金实现“大类间统筹,专项间打通”。统筹整合生态环境专项资金10亿元,首次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推动实施中部城市群清洁取暖散煤清零项目。将34项中央转移支付、25项省级配套资金纳入直达范围,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重塑性改革,建立起现代政府采购制度主体框架,近千亿元政府采购项目实现了“全程在线、一网通办”。在全国首批开展财政总会计制度试点工作。扎实推进财经秩序专项整治,顺利完成七个领域整治工作。积极拓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选取43个省级财政重点支出项目(政策)和4个部门(单位)整体作为评价对象,涉及财政资金超过300亿元。

总的来看,2022年各项财政工作稳步推进、开拓创新,取得了新的进展。这是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全省人民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的结果,也是新时代十年全省财政部门驰而不息奋斗与耕耘的缩影。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心系山西发展、情系老区人民,五年三次亲临山西考察调研,对我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作出重要指示,亲自为山西高质量发展把舵领航。十年来,全省财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牢记殷殷嘱托,感恩知责奋进,持续完善宏观调控政策体系,一以贯之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加快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全面推进,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为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支撑。

坚持全力以赴开源节流 财政收支总量迈上“新台阶”

把增收节支作为财政工作的永恒主题,既注重财政收支规模和增速,又力求提高收入质量和支出绩效。一方面,全力拓展财源、壮大财力。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013年的1702亿元增长到2022年的3454亿元,年均增长8.6%,其中税收收入占比提升11个百分点,实现了财政收入稳中有进、量质齐升。另一方面,持续优化支出、提升绩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3030亿元增长到5873亿元,年均增长7.8%,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不动摇,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贯穿财政工作始终。全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节省下的资金全部用于支持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建立健全“预算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结果有运用”的全链条绩效管理体系,促进财政资金“花得其所、用得安全”。

坚持高质高效合力攻坚补齐短板上实现“新突破”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有力有效支持脱贫攻坚。切实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十年来,省级累计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92亿元,年均增长15.3%,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超过820亿元,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率先组建投融资主体,筹措资金208亿元支持易地扶贫搬迁,36.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11万同步搬迁人口喜迁新居。加强对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公开要求,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进一步增强,有力保障了7993个贫困村全部退出,329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我省连续六年获得中央扶贫资金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累计获得奖励资金8.4亿元。积极支持污染防治。十年来,中央和省级累计投入各类污染防治资金超过400亿元,安排省级资金79亿元支持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积极参与国家资源环境领域重大项目竞争性评审,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成功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实现冬季清洁取暖中央试点11个市全覆盖。出台山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和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意见,探索开展汾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初步构建起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坚决防范化解风险。强化政府债务闭环管理,开好前门,严堵后门,妥善化解存量,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积极推进省属金融企业改革化险和增资扩股工作,提升金融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坚持精准有力保障战略 服务高质量发展彰显“新作为”

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在政策上调整优化、集成创新,在资金上统筹整合、加大投入,集中力量保障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重大战略、作出的重大部署、交办的重大任务。全力以赴争取中央支持。中央对我省转移支付由1102亿元增加到2393亿元,累计争取中央转移支付1.65万亿元,年均增长8%;
2015年以来争取新增政府债券4578亿元,年均增长25.4%。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2013年以来全省每年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超过2700亿元,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动力活力。促进扩大有效投资。安排专项债券大力支持集大原和雄忻高铁、大水网工程等一大批重点工程项目顺利落地,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大幅改善。综合运用政府引导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集聚更多社会资本支持高质量发展。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等,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内涵集约发展。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补贴、数字经济发展专项等资金的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规模发展。全力支持科技创新。全省财政科技支出十年累计安排565.9亿元,出台10个方面40条高含金量财政人才支持政策,吸引更多英才汇集三晋。支持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基本完成省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和厂办大集体改革。全面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支持山西金控集团打造国有金融投资运营平台,全力支持山西银行挂牌运营,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健全,资本布局持续优化。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壮大经济活动“细胞单元”。减免承租国有资产类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强力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持续注资壮大融资担保机构实力,优化补偿补贴政策,促进银担、担担深度合作,帮助小微企业和“三农”市场主体贷款融资。

坚持提质增效改善民生 助推社会事业实现“新发展”

不断增强财政的公共性、公平性,全省民生支出由2482亿元增长到4664亿元,始终占到财政支出的八成左右。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财政部门闻令而动、听令即行,三年累计投入财政资金206.1亿元,全力保障患者救助、防疫人员待遇和重要物资供应等。认真落实国家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着力稳定现有就业,增加新的就业,抓好重点群体就业,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持续完善城乡义务教育教师经费保障机制和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覆盖。全力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中医药强省战略和县乡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推动“五个一批”群众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开展,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和体育中心等公益性设施陆续免费开放,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坚持蹄疾步稳深化改革 现代财税体制建设取得“新成果”

积极发挥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先行军”作用,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提升财政治理和服务效能。财政体制更加完善。扎实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出台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等9个实施方案,厘清相关领域省与市县职责和界限。出台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激励高质量发展。税制改革更加深入。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圆满完成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健全地方税体系。预算管理更加科学。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制定出台26项预算支出标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进一步提高。建成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并保障顺畅运转,财政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持续提升。

2023年及未来五年,全省财政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财政政策措施,优化财政资金安排,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一步一个脚印推动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在全系统落地生根、见到实效。具体来讲,就是持续构建“五型财政”,高质量推动财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一)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构建忠诚型财政

牢固树立以政领财理念。牢牢把握财政部门政治机关属性,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把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与创造性贯彻落实有机结合,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持续强化“财”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加强对战略性、专业性重大问题的深入研究,主动参与全局性、长远性政策制定,发挥好专业化财经管理者作用,当好省委、省政府参谋助手,高质量做好具体服务工作,切实把忠诚担当奉献体现在财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持续构建发展型财政

牢固树立科学理财理念。一方面,持续涵养财源、壮大财力。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发挥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作用,创造性运用财金联动、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努力形成“放水养鱼”“水多鱼多”和经济增长、财政增收的良性循环。下大力气调整收支结构,通过支出端大力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实现收入端新兴产业税收占比逐年提高。另一方面,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健全完善财政预算大事要事保障清单机制,全力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双碳”建设、市场主体倍增“十大平台”、“两个转型”、能源产业“五个一体化”等重大战略任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投融资等政策研究,深入开展政策创设,持续提升保障水平,促进扩大有效投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教育、科技、人才的资金支持、政策支撑和机制保障,全力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科技攻关投入,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加快引进高精尖紧缺人才,积极培育本土人才,持续打造一流创新生态,促进以高水平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构建共享型财政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聚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一手增投入,一手建机制。把新增财力进一步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倾斜。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扩规模、降成本、优品质、畅渠道,支持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制度,尽最大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发挥财政二次分配对收入的调节作用,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构建创新型财政

牢固树立改革创新理念。按照“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持续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对预算编制的基础性作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前移绩效关口,扎实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地方税收结构、税收管理体制等方面提出合理科学的政策建议,加快建立税种科学、结构优化、规范公平、有利于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地方税体系。着力推进省对市县财政体制改革,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进一步推进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全面筑牢风险防线,持续构建安全型财政

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做好应对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的预案,不断增强发展的安全性。坚守基层“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健全“三保”预算事前审核和事中监控机制,督促全省各级财政合理安排支出,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坚守政府债务风险底线。健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强化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过程管理,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抓实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坚守金融风险底线。完善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对金融领域风险高度关注、提早防范,积极稳妥化解金融机构及衍生风险,坚决筑牢风险“防火墙”。在不断增强财政自身发展安全性的同时,立足全省大局,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重大突发事件防范处置等方面资金政策保障,助力不断提高全省发展的安全性。

具体到2023年,我们将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安排,聚焦财政重点任务,认真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更大力度保持财政平稳运行。密切关注财政收支,及时跟踪分析、预判趋势,尽早谋划对策,确保预算平衡和财政稳健运行。优化减税降费工作,继续不折不扣做好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应收尽收、应免尽免,确保国家和我省的各项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细。在此基础上,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擅自出台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纠正越权和“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行为。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严禁将国库资金违规拨入财政专户。严禁以拨代支,进一步加强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除已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的事项外,不得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安排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从严控制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并建立执行监控机制,确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不超过上年度预算,年度预算执行不超过当年预算。进一步加大财力下沉,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稳步扩大财力性转移支付规模,科学分配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推动建立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

二是更强担当支持高质量发展。全力保障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扎实开展项目排序,分清轻重缓急,明确优先等次,突出保障重点,确保财政资金投入不撒“胡椒面”,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制定2023年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加强政策创设,加大资金统筹,支持市场主体倍增“十大平台”“两个转型”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助力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继续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推动我省能源产业“五个一体化”融合发展。认真落实支持全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支持首批特色专业镇加快主导产业培育发展。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科技攻关投入,支持全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快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持续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大力培育链主企业,支持重点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加快推动太原机场三期改扩建及市县支线机场建设,扶持培育全省通航产业、国内国际航线及国际货运航线运营等航空产业发展。持续打好“技改资金+3毛钱电价+政银企合作”组合拳,努力放大政策乘数效应。设立开发区中小企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着力促进相关企业进入开发区。发挥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作用,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规范化股改、上规升级、服务体系建设等,不断提高相关企业高质量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是更加精准增进民生福祉。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公共财政优先保障领域,通过大力争取中央资金、优化涉农资金支出结构、统筹政府性基金等方式,确保支农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财政投入稳定,继续支持脱贫县实行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抓好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领域政策落实,促进土地出让收益更多用于农业农村。优化全省农业保险财政支持政策,创新开展大豆玉米复合种植保险试点,确保试点县域农户实现愿保尽保。加大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PPP试点项目推进力度,加快组建项目公司,按照年度建设任务建成约600个美丽乡村。全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扩容提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支持县域普通高中建设,适当提高省属高等院校基本支出生均拨款标准,支持高质量实施国家和省级“双高计划”,加快建设“双一流”高校,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打好减税降费、援企稳岗等政策“组合拳”,积极促进就业增收。继续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中医药强省战略,全面推进领军临床专科、重点医学实验室和卓越医学团队等方面建设,提升我省整体医疗水平。以市场和需求为导向,支持构建社会化、多样化、多层次、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供给网络,全面提升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农村养老服务能力水平。稳妥做好社会保障政策提标扩围,合理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优抚对象、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标准,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给予相应的救助。积极稳妥推进我省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实现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

四是更实举措防范化解风险。健全完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工作机制,逐步推动“三保”相关转移支付纳入直达资金范围,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实行“三保”标识化管理,提升“三保”保障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国库资金调度统筹管理,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加强融资需求端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分类采取针对性缓释风险举措,盘活资金资产有序化解存量债务,避免项目资金链断裂。加强专项债券投后管理,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前置项目审核关口,加大项目审核力度,探索引入专家评审机制提升审核水平,提高入库项目成熟度和资金分配精准度。压实专项债券项目单位偿债责任,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确保法定债券不出现任何风险。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治理,将党委决策作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前置程序,支持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融资,加快推进市场化转型改革。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加大违法违规举债用债化债检查发现和问责处理力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认真落实农信社改革方案,用好稳定发展基金,集中各方力量攻坚不良资产处置,切实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五是更快步伐推进财政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推进分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督促各市对照省级已出台的基本公共服务、教育等9个领域改革方案,健全完善相应配套方案。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加快界定省以下各级财政承担的支出责任,研究出台共同事权负担比例分类分档改革方案。深化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改革,将全省所有建制县(不含市辖区)纳入资金管理型省直管县范围,在转移支付、资金调度等方面加强对资金管理型省直管县的支持。坚持“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推进税制改革,优化税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进一步加强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动和财力变化等动态调整支出标准,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分析掌握,将实际支出情况作为制定和调整标准的依据。健全完善预决算“编制+批复+公开”的闭环管理模式,建设汇集省市县三级财政和部门单位的全省预决算统一公开平台,持续打造“阳光财政”。推动政府采购意向早公开、全公开,加大政府采购公平性竞争性审查,支持和保障不同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不同等级规模的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管理范围,创新管理方式,硬化责任约束,促进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进一步做好重点绩效评价,优先选择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督促指导部门单位针对评价发现问题、完善制度、改进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研究出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绩效考核评价管理办法,促进资产科学配置、有效使用和规范处置,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健全预算绩效信息报告机制,积极推动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等绩效信息公开,以更加有效接受监督促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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