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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2-03-25 22:58: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黄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黄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精选文档)

 

  黄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职责

 2.2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2.3

 防汛现场指挥机构组成

 2.4

 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5

 工作组、专家组

 2.6

 有关部门配合和衔接机制

 3

 汛(旱)前准备 3.1

 责任落实

 3.2

 应急预案

 3.3

 汛(旱)前检查

 3.4

 工程准备

 3.5

 应急物资

  3.6

 培训演练

 3.7 7

 宣传教育

 3.8 8

 社会动员

 4

 监测预警 4.1

 监测预报

 4.2

 预警发布

 4.3

 预警响应

 5

 信息报告及发布 5.1

 信息报告内容

 5.2

 信息报送

 5.3

 信息发布

 6

 应急响应 6.1

 响应分级

 6.2

 响应条件

 6.3

 响应启动

 6.4

 响应措施

 6.5

 响应终止

 7

 应急保障 7.1

 队伍保障

 7.2

 物资保障

 7.3

 资金保障

 7.4

 技术保障

  7.5

 通信保障

 7.6

 交通保障

 7.7

 电力保障

 8

 后期处置 8.1

 善后工作

 8.2

 总结评估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9.3

 奖励与责任

 9.4

 预案解释部门

 9.5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保证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黄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黄山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的防范与处置。

 1.4

 工作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军地协同、全民参与的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职责

 区委、区人民政府设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

  指),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指导、监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区委、区政府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 (2)制定全区防汛抗旱工作政策、制度等; (3)依法组织制定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等; (4)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检查,监督落实重要工程和重点地区防汛抗旱责任; (5)组织协调、指挥决策和指导监督重大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调度运用影响重大的防洪抗旱工程设施; (6)指导监督防汛抗旱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7)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2.1.1

 区防指组成

 区防指由区长任总指挥,分管应急管理部门的常务副区长任第一副总指挥,分管农水部门的副区长任常务副总指挥,黄山区人武部部长、区委办主任、区政府办主任、区应急局局长、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区气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民武装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教育局、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安徽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资公司、区融媒体中

  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气象局、市公路中心黄山分中心,黄山区供电公司、电信黄山区分公司、移动黄山区分公司、联通黄山区分公司、中国广电黄山区分公司、黄山银监分局黄山办事处、区地方海事分中心、区开源公司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发生全区性大洪水时,区防指可提请区政府调整区防指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根据需要成立综合协调、综合保障、防洪调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卫生防疫、宣传报道等工作组,承担防汛抗洪相应工作职责。

 2.1.2

 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办负责执行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重大洪旱灾、救灾决策、指令等,责成有关成员单位履行职责;负责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和指挥部办公室的联络及各成员单位的协调,监督协调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区委组织部负责督查各级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情况,掌握党政领导干部在组织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区委宣传部负责把控全区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组织、协调和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区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参加抗洪抢险、转移营救危险地区群众、抗旱应急送水等防汛抗旱紧急任务。

 区政府办负责执行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重大洪旱灾、救灾决策、指令等,责成有关成员单位履行职责;负责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和指挥部办公室的联络及各成员单位的协调,监督协调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防汛抗旱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抗旱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投资计划的协调安排,负责灾区粮食保障供应。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加强防洪避险知识宣传,指导在校师生及时开展应急避险工作,督促指导受灾学校开展灾后自救和恢复教学秩序工作。

 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负责协调保障公众移动通信网的通信畅通;负责所属企业防汛抗旱工作,指导重点企业调整作业时间,避峰用电;协调落实农业排灌和抗灾用电指标。负责防汛抢险物资的供给和必要的储备及抗旱物资的供应。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安排危险区民政福利机构设施及财产安全转移等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筹集防汛抗旱资金,按照区防指确定的分配方案,及时下拨中央和省、区级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城建系统所属工程排水防涝、供水工程安全运行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防洪及易涝地段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城市供水、供气及污水处理设施等因灾受损设施的抢修。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水路及工程设施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抢险救援力量实施公路、水路抢通保通,保障工程设施安全;协助征调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所需车辆、船舶等交通运输工

  具,优先运送受灾人员、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

 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负责掌握农业洪涝、旱灾信息,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救灾指导和技术服务,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工作;督促渔业船只做好防台风工作。负责其所管理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等水利设施安全运行工作;指导做好全区水利设施安全运行工作;承担水情监测预警,组织实施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指导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指导灾区生活必需品区场运行监测,协调做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组织、供应。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文化经营单位,旅游 A 级景区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区防指提供洪涝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区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组织核查灾情信息,统一发布灾情;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安全度汛工作的督查和检查,防范洪涝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区林业局负责做好竹木等抗洪抢险物资储备和林场抗旱保

  苗。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工作;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排涝、防台风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洪灾后环境整治及汛期户外高空广告安全设置监管。负责浦溪河 PPP 项目防洪及调度工作及组织排水设施因灾受损的抢修的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运送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洪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指导水环境质量应急监测,为实施防洪、供水调度提供水质状况,协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安徽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区域内的防洪和排涝工作。

 区国资公司: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按照区防指要求做好洪涝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和应急物资的生产、调度工作。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水旱灾害影像资料收集整理和制作;及时发布区防指公告,准确报道经区防指审定的汛情、旱情公告和各地防汛抗旱工作动态。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抗洪抢险排涝、遇险群众救援;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抗旱地区群众生活保障用水救助工作 区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汛情、旱

  情形势作出气象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组织力量,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及时向区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预报信息。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救灾现场气象保障服务;适时组织人工增雨工作。

 市公路中心黄山分中心:负责管辖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出现险情、灾情的各项应对工作;做好应急抢险、保通保畅和养护等工作。

 黄山区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的防洪及电力调度安全工作,保障防汛、排涝、抗旱的电力供应。

 电信黄山区分公司、移动黄山区分公司、联通黄山区分公司、中国广电黄山区分公司负责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网络、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信息畅通和无线电通信频率及其正常使用。协调保障公众移动通信网的通信畅通;根据区防指要求向社会发布气象、防汛、洪水信息。

 黄山银保监分局黄山办事处:负责洪涝旱灾的灾后保险理赔监督工作。

 区地方海事分中心负责太平湖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航行安全保障工作。

 区开源公司负责毛坦水库、毛坦电站、汤家庄电站汛期安全管理工作。

 2.2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为区防指办事机构,承担区防指日常工作,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并实施区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2)收集掌握汛情、旱情、险情、灾情和防汛抗旱行动情况等; (3)组织防汛抗旱会商,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应对方案与建议; (4)协调、监督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区防指工作部署; (5)组织指导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防汛抗旱队伍建设; (6)组织指导防汛抗旱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 (7)组织指导重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的调查评估工作。

 2.3

 防汛现场指挥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当浦溪河、麻川河和其它河流集镇段洪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或发生大洪水、水工程或地质灾害点出现重大险情等其它紧急情况需要现场指挥的,组建现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由防指部副指挥、所在地乡镇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行业部门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拟订抢险方案,现场指挥部对抢险方案进行决策,并组织实施。区应急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抢险队伍进行抢险。区防汛办及时向市防汛办汇报汛情灾情,并根据汛情需要提出要求,市防指领导决定,一旦需要由军分区协调部队参战。

 2.4

 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领导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

 2.5

 工作组、专家组

 区防指成立工作组,由区防指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带队,

  赴一线指导督促地方开展防汛抗旱工作。

 区防指成立专家组,由相关专业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为防汛抗旱指挥决策、应急处置等提供咨询和建议。

 2.6

 有关部门配合和衔接机制

 应急管理、农水、气象、自然资源、城管等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和监测预警网络,共同分析研判汛情旱情和险情灾情,实时共享相关监测预报预警和重要调度信息,联合开展防灾救灾综合演练、检查督察等,形成工作合力。当预报发生大洪水或突发险情时,农水部门组织防洪会商,应急管理等部门派员参加。当河、湖达到警戒水位并预报继续上涨时,应急管理部门应组织指导有关地方提前落实抢险队伍、预置抢险物资,视情开展巡查值守,做好应急抢险和人员转移准备。洪水灾害发生后,农水部门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派出水利技术专家组,协助应急管理部门开展险情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在汛期,河道、水库、水电站、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对水工程进行巡查,发现险情,必须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

 汛(旱)前准备 3.1

 责任落实

 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分级负责制、部门责任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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