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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3篇5篇

时间:2022-03-07 08:49:26 来源:网友投稿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3篇5篇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3篇篇1

  凡事不要说“我不会”或“不可能”,因为你根本还没有去做!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精选。

  20xx年,我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及中、省、市、县全面依法治国、治省、治市、治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县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汉法治委办发[20xx]11号)及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汉办字[20xx]53号)文件要求,聚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法治保障水平等重点任务,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为建设法治**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

  以“八五”普法教育为契机,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扣机构编制部门职能和全县法治建设工作规划,确定工作目标、措施,组织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和综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和综治阶段性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股室分工协作,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格局,努力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二、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干群法制意识

  根据单位业务工作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学法普法活动,着力提升干部知法、用法水平和尊法、守法观念,为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建立健全了普法、学法制度,机关每年开展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定期通过专题培训、理论讲授等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活动,利用“3·15”“6·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在全办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有力地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执法水平。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机构编制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加强与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推动全民守法;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倡导全体干部在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法律意识。

  1.突出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学法、公务员年度学法考试等制度。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利用机关大会开展理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业务法规,将普法工作贯穿于工作始终,引导机关形成机构编制“红线不能碰触、底线不能逾越”的法治理念,使全体干部自觉落实机构编制依法管理和执法监督,同时注重发挥社会公众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作用。二是坚持普法宣传。健全完善机构编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法治宣传教育原则,创新方式方法,把机构编制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党史教育活动为契机,将机构编制法规学习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培训学习必修课,通过领导讲、带动干部学。

  2.关注关键群体,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结合部门联校帮建,指导和协助所联平梁镇中心幼儿园健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教育宣讲活动,大力支持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工作,促进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推动“法律进校园”全面开展。

  3.盯住重点人群,强化农村一线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脱贫攻坚联村帮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进农村活动,结合民风民俗,对村三委干部、农民工、留守老人妇女等重点人群就扫黑除恶、平安建设、321综合治理、依法治理、镇综合执法等进行法治讲座、法律服务等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文明新风进新村暨普法宣传教育文艺演出,拓展普法宣传教育方式,同时积极利用公众号、微信群等各种平台、阵地、载体进行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依法治国部分,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三、把法治思维贯穿工作始终,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1.严格执行编制种类管理规定。坚持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为准绳,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依法修订完善机构编制事项办理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全县机构编制事项申办工作,凡涉及机构编制调整均由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审定,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内设机构、下属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调整,均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并进行合法性审核,不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人员编制的核定、调整依法依规进行,不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突破总量增加编制。

  2.持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在2020年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交通、农业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机构组建、编制核定、人员划转,实现一个领域一支执法队伍的基础上,今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完成了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全面落实了城管、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交通、农业、应急管理七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夯实“局队合一”工作体制,实现一个领域一支执法队伍,为提升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重要体制机制保障。

  3.创新试点镇综合执法改革。为了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执法权力下放、执法力量下沉,今年以来,我办牵头组织印发《关于运用“321”基层治理模式加强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充分运用“321”基层治理模式相关机制和大数据信息,建立健全群众投诉举报、网格员巡查上报、村社区收集反馈相结合的执法线索发现机制,“321”民情在线、安康综治APP、镇综治中心线上线下响应调度机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统筹指挥、相关执法机构协作配合、“三线”人员参与支持的快速处置机制。梳理并提请县政府印发了《镇综合执法三个权责清单》,明确了镇政府具有管辖权的综合执法事项13项,县直部门委托镇实施行政处罚事项44项,“镇呼县应、上下联动”行政处罚事项38项。通过建清单、赋职能、明边界,明确了镇综合执法队伍干什么问题。县委编委《关于调整镇综合执法试点示范镇机构设置明确镇综合执法机构职责的通知》,厘清了镇综合执法机构与镇属职能站办所、市场监管所、司法所,以及县直部门专业执法队伍的权责边界。12月6日,在涧池镇召开了全县推进镇综合执法工作现场会,为10个镇综合执法队伍配发执法服装和装备,全面推动构建“大综合一体化”的县镇综合执法协调指挥体系,发挥县镇两级执法力量的协同作用,为解决基层执法面临的现状和问题总结经验,探索依法治理有效途径,更好地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4.圆满高效完成行政复议制度改革。为落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确保全县行政复议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新的体制运行。我办坚持主动思考、提前谋划,开展调查研究和职责划转协调工作,加强与县司法局对接沟通,认真研究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吃透改革精神,深入调研分析我县现有行政复议工作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早着手谋划盘活编制资源,全面统计摸清县政府工作部门近三年行政复议案件情况,精准评估改革前后全县行政复议工作量增减变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工作实。及时制定**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方案,将全县行政复议职责整合由县司法局统一承担,作为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并以县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为县司法局机关增设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具体承办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县内统筹调剂增加行政编制2名,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编制保障。明确县司法局机关内设的法制股负责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法治监督,理顺内部监督运行机制。积极推动为司法局机关组织招录和选调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务员,以确保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和工作任务相适宜。

  一年来,我办聚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法治保障水平等重点任务,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八五”普法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持续扎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紧扣部门职能职责,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加强综合执法改革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续跟踪督导评估工作,进一步创新挖潜全县机构编制资源,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努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体制机制服务保障。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3篇篇2

  开平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动、协同发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严格落实《开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党组会议安排“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运用“江门市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进行线上常态化学习,凝心聚力,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推进清单标准化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依法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证明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目前我局共有随机抽查事项1项,政务服务事项45条,其中31条于今年更新完善。

  2、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组织配合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协作。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信用监管体系,提升监管效能。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促进监管工作的积极推进。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我局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的20%比例,以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随机确定抽查人员的方式,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开展监管抽查工作。2021年我局牵头的本部门进行双随机抽查3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3次,共抽查定点医疗机构3间,定点零售药店26间;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的联合抽查2次,抽查企业9间,全年双随机抽查完成率达到100%。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机构改革后涉及医疗保障的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相关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决策事项范围,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即“三重一大”事项,以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制度规定的事项列入了行政决策范围。规范决策工作流程,建立完善了《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党组工作规则》等流程管理制度,对普通决策事项和重大决策事项分别按既定流程予以决策,确保了决策事项风险可控。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担任我局政府法律顾问,对行政处罚案件、修订《开平市医疗救助办法》提供法律意见,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发生。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一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落实执法公示责任,规范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以及公开渠道,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按照执法制度,向检查单位要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全面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按规范要求归档保存,并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管理制度,强化对全过程记录的刚性约束。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一是认真贯彻基层政务公开指引。参照国家部委编制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相关文件及目录体系,全面梳理细化本级医疗保障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规范建设信息公开目录和专栏,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建立健全网站意识形态安全和技术安全防护制度,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网站运行稳定、可靠、安全。三是健全政务舆情处置工作机制。强化对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回应,做好基层政务舆情风险预警,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重大舆情。

  (七)加强普法宣传工作。

  1.深入宣传医疗保险基本政策。为让参保居民充分了解医疗保险政策制度,提高居民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程度,4月19日和23日,联合惠群社工中心在长沙街道幸福市场及月山镇开展2021年“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督”集中宣传月活动。此次活动共派发了1000余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问答手册》,700余人次的群众参与了宣传活动。9月到全市各镇街开展医疗救助政策宣讲会,围绕医疗救助背景、待遇制度、具体经办流程等内容进行授课,提高各镇街、村委干部对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度,让更多困难群众得到救助。

  2.加强自身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坚持互联网+法治宣传思维,做好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我局LED显示屏、政务公开栏以及局网站、“看开平”APP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广泛宣传医保相关政策,让百姓更大程度与政策接轨,简洁明了地了解医保政策,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3.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学法培训。邀请我局政府法律顾问开展相关知识讲座,专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版)等,引导我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存在的问题

  (一)政务服务效能有待提高。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规定,要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目前按照省医保局以及政数局的要求,“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住院费用报销”等25项公共服务事项可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在线申办, 但因政务系统与社保系统未实现对接、报销事项需收取原件等原因,导致无法实现在线申办。

  (二)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一是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修订,今年6月份省司法厅对《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0年版)》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面对新流程、新文书,各执法人员需重新熟悉及研究填写规范。二是执法能力水平要提高。面对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人员对收集证据、保存证据、做笔录等环节的关键点把握不准,处理问题不够迅速、进度慢,导致案件办理时间较长。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总结“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的重要成果,是“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对在新发展阶段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通过媒体宣介、举办培训、普法宣传等各种形式,推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纲要》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重点突破。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和《纲要》任务举措,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原则标准,确保重要目标如期实现。同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

  三是强化督办。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股室,对标对表,确保《纲要》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3篇篇3

  一要以法治思维来谋划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强化规则思维。要严守规则、维护规则,让权力行使守规矩、不任性。要强化民主思维。充分用好民主集中制,广聚群智、广听群意、广纳群策,在民主、科学、合法的前提下作决策。要强化程序思维。要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程序合法、决策合法。要强化权责思维。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思维,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开展工作。

  二要靠法律武器来破解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培育社会成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要依法解决问题。要找准法律的着力点,找到解决问题的法律依据,依法依规、用情用力解决合理的诉求和难题,逐步把难题导入法治框架、法律渠道解决问题。要依法化解矛盾。要找准法律的切入点,认真梳理法律权责义务,认真分析利与弊,综合运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心理疏导、化访为诉、进入程序、依法处置等措施,把矛盾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依法惩戒违法。要找准法律的发力点,对无视法律权威的违法行为,要用法律方式依法处理,找准维护权利的法律依据,坚决把法律武器的作用发挥到极致。

  三要用法律边界来守护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要全面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单合一的工作方法,确保做到想干的事有依据、该干的事不耽误、所干的事不越界。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找准法律行为主体的边界、执法程序的边界、法律约束的边界,我们决不能越权开展工作。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必须做法律的忠实践行者,凡是法律规定的职责,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要做到法律红线不可越,找准法律的“高压线”和“易燃点”,善于从法律红线中看到潜在风险,自觉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找准法律最大的容忍度和底线要求,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大胆开展工作,要在法律的最大容忍度中大胆开展工作,在法律中寻找最大的发展空间。

  四要凭法律素养来提升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党政领导干部都应该成为复合型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工作都要具备基本的知识体系,法律就是其中基本组成部分”。要带头学法。要把法制教育纳入单位的整体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干部法治档案,认真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做到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化;要丰富学习形式,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定期举行法律法规考试。要带头懂法。要把本单位、本领域的法律学懂弄通,在开展工作、化解难题时才能得心应手。要带头敬法。要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要带头崇尚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把法律摆在心中至高无上的位置。要带头用法。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条件,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带头守法。要主动接受监督,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主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要带头遵守法律,坚决防止违法决策、违规行政、以权压法、暴力执法、野蛮执法等情况的发生。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3篇篇4

  根据《XX》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领导,认真对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紧扣督查内容和要点,全面开展自查,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积极做好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和服务工作,依法依规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退役军人法治建设

  局党组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领域的法治建设,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退役军人工作领域法治建设各个方面。局党组会议、局务会多次研究、讨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依法推进退役军人领域各项工作开展。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积极开展法制学习教育。我局机关工作人员来自不同部门,业务范畴各不相同,日常掌握运用的法律、法规知识各异,为规范统一开展退役军人的管理服务工作,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制知识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做好学法工作组织发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局机关全体公务员按照规定内容系统学习了《宪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并全部通过网上考试,成绩均达优秀。三是加强法制宣传工作。举办全区退役军人现场招聘会,在招聘会现场同时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退役官兵及家属宣讲解答有关优抚、安置、权益维护、就业创业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三、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优抚、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工作,提升军队离退休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完善烈士实施管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有效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完善工作运行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出台了工作制度X项、管理制度X项,编发工作简报X期,规范办事规则和工作流程,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规范工作秩序。建立完善人岗相适的安置机制,积极实施退役军人“阳光安置”办法。依法依规办理退役军人社保接续,加强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我局的行政职责。

  四、依法有效化解退役军人矛盾问题

  一是设置专门机构。局专门设置退役军人利益诉求工作专班,专门负责退役军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权益维护工作,解决退役军人的相关诉求,负责12345便民热线业务,及时解答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咨询。二是规范信访工作秩序。积极贯彻实施《xx省信访条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各镇(街道)属地主体作用和职能部门业务主导作用,形成推动涉军矛盾纠纷化解的合力。三是严把依法行政关口。我局与XX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指定1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提供日常综合性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为解决退役军人矛盾问题以及处理行政事务提供法律支撑。

  五、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

  我局坚持对重大决策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涉及退役军人工作的重大行政决策全部要通过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在集体讨论研究的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形成会议记录完整存档。

  六、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对表省、市有关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的文件精神,区、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挂牌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退役军人工作站(窗口),并逐步实现与司法行政部门现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平台的互通共融、互为补充、互相促进,构建起涵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等在内的全方位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体系,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3篇篇5

  根据《XX》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领导,认真对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紧扣督查内容和要点,全面开展自查,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积极做好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和服务工作,依法依规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退役军人法治建设

  局党组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领域的法治建设,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退役军人工作领域法治建设各个方面。局党组会议、局务会多次研究、讨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依法推进退役军人领域各项工作开展。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积极开展法制学习教育。我局机关工作人员来自不同部门,业务范畴各不相同,日常掌握运用的法律、法规知识各异,为规范统一开展退役军人的管理服务工作,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制知识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做好学法工作组织发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局机关全体公务员按照规定内容系统学习了《宪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并全部通过网上考试,成绩均达优秀。三是加强法制宣传工作。举办全区退役军人现场招聘会,在招聘会现场同时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退役官兵及家属宣讲解答有关优抚、安置、权益维护、就业创业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三、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优抚、安置、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工作,提升军队离退休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完善烈士实施管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有效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完善工作运行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出台了工作制度X项、管理制度X项,编发工作简报X期,规范办事规则和工作流程,以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规范工作秩序。建立完善人岗相适的安置机制,积极实施退役军人“阳光安置”办法。依法依规办理退役军人社保接续,加强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我局的行政职责。

  四、依法有效化解退役军人矛盾问题

  一是设置专门机构。局专门设置退役军人利益诉求工作专班,专门负责退役军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权益维护工作,解决退役军人的相关诉求,负责12345便民热线业务,及时解答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咨询。二是规范信访工作秩序。积极贯彻实施《xx省信访条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各镇(街道)属地主体作用和职能部门业务主导作用,形成推动涉军矛盾纠纷化解的合力。三是严把依法行政关口。我局与XX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指定1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提供日常综合性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为解决退役军人矛盾问题以及处理行政事务提供法律支撑。

  五、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

  我局坚持对重大决策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涉及退役军人工作的重大行政决策全部要通过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在集体讨论研究的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形成会议记录完整存档。

  六、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对表省、市有关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的文件精神,区、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挂牌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退役军人工作站(窗口),并逐步实现与司法行政部门现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平台的互通共融、互为补充、互相促进,构建起涵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等在内的全方位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体系,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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