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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先进事迹材料914篇

时间:2022-02-24 09:29:56 来源:网友投稿

法治建设先进事迹材料914篇

法治建设先进事迹材料9篇1

长期以来,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了艰辛探索。一九七八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特别是吸取“_”中法制遭到严重破坏的沉痛教训,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大方针。一九九七年,党的十五大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二〇一〇年,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

面向未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〇一三年二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一是坚持科学立法。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用明确的法律规范来调节社会生活、维护社会秩序,是古今中外的通用手段。从我国历看,虽然几千年来的人治传统根子很深,但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自成体系的成文法典,汉唐时期就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典。现在,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同时也要看到,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工作,抓紧制定和修改同全面深化改革相关的法律,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看待立法工作,破除部门、行业等局部利益对立法工作的干扰。

二是坚持严格执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那再多法律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现在我们社会生活中发生的许多问题,有的是因为立法不够、规范无据,但更多是因为有法不依、失于规制乃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破坏法治。必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三是坚持公正司法。“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确保司法不受权力干扰,不受金钱、人情、关系干扰。

四是坚持全民守法。全民守法,就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要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决不能让那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蔓延开来。要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谁违法就要付出比守法更大的代价,逐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使大家都相信,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我们党是执政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能不能正确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作用。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法治建设先进事迹材料9篇2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在废除旧法统的同时,积极运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抓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后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走过一段弯路,付出了沉重代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始终把法治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考虑、来谋划、来推进,依法治国取得重大成就。经验和教训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形势总体是好的,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凸显,党风政风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大量矛盾和问题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相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要妥善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要把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全面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从现在的情况看,只要国际国内不发生大的波折,经过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可以如期实现。但“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如何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路该怎么走?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如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些都是需要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世界上一些国家虽然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门槛,而是落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密切相关。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指出:“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法治建设先进事迹材料9篇3

连日来,由中央组织拍摄的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在中央电视台及融媒体平台播出后,引发全省社会各界强烈反响。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国思想家卢梭的这句警言,凝炼道出了“使法必行之法”在于人心这一道理。全面依法治国,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实保障。民众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观念,是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更是法治中国的精神支撑。在占世界人口近五分之一的中国,如何做到人人尊法、守法,这是世界法治史上独一无二的课题。而在推进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首先,领导干部是握有权力的“关键少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坚决不搞特殊化、没有特殊群体。其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是基本的法制观念,领导干部作为行使法律赋予职权的“关键少数”,必须要真正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要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党纪国法不是“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只有心头时刻悬着法律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其行为才不会越雷池半步。

《韩非子·有度》曰:“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明代方孝孺也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时代呼唤法治,人民期盼法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我们正向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向砥砺前行,对领导干部来说,只有时刻敬畏法度,做模范守法的标兵,才能权为民作用,干净廉洁。

法治建设先进事迹材料9篇4

当前,继大走访之后,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在江苏全省各地迅速展开,编织“责任网”绷紧“安全弦”,扎实推动隐患排查和矛盾化解,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然而,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加之各种利益诉求多样化、复杂化,上访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也成为困扰各级政府加强社会创新治理的一大难题,更是目前基层每天面临的一项非常棘手的工作,其成因与广大群众“熟人社会”传统处事方式和法治观念入心不深、信法意识不强有很大的关系。全面依法治国,让群众信法而不信访,必须真正树立起法律权威。

全民守法必须树立法律权威。法律是国家制定,反映社会公众意志和共同利益,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弘扬法治精神,塑造法治文化,在全社会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使法律在人们心目中享有崇高威望、具有高度信仰和普遍认同,法治精神渐入人心,从领导干部到普通群众,人人尊重法律、服从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正逐步形成。

全民守法必须建设法治政府。各级政府规范行政权力的配置和运行,扎紧制度的笼子,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予不可为,保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履职尽责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真正做到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守党纪国法,把自己置身于党纪国法的约束之下,崇尚法律思维,重视法律权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以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将依法治国的思想传递给人民群众,带头做遵纪守法的典范,时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全民守法必须树立法治信仰。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要在全社会树立起法律红线意识,崇尚法治,对法治有敬畏之心,让法治成为一种“国家信仰”。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执法机关要公正执法、严明执法,要让违法者受到严惩,付出沉重的代价,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管用,凡事以法律说了算,遇事找法、办事循法,让群众依法办事不再难、打得起官司、降低群众依法维权的成本,真正感受到法治的公平正义,才能让信法不信访成为社会的共识,依法维权才会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坚持崇法尚德,法治信仰才会深入人心。

时代呼唤法治,人民期盼法治,改革需要法治。全面依法治国,民心所向,学法用法守法已蔚然成风。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法治社会新风扑面而来。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民守法,崇尚法治正在成为全中国13亿多人民的共同信仰,法治进步必将带给人民群众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一个崭新的法治中国必将屹立在世界东方。

法治建设先进事迹材料9篇5

太阳失去了春季本有的明艳,逐渐隐退在灰暗的云层里,细细的雨幕笼罩了这片马路。

一到这种下雨时节,汽车便会排成长龙。我看着这车水马龙的场景,无奈地摇了摇头。可即使这样,还是有几辆车见缝插针地钻到前面去,接着扬长而去,只留下一个冷漠的背影。

忽然听到两声哨响,是交警正在前方红绿灯处执勤。车流缓缓前进,两个交警的身影也渐渐清晰起来。他们身着深蓝色的制服,上面还有醒目的绿色以及两个鲜明的“交警”字样。他们精神抖擞,笔直地站在路两边。这时,后面有一辆汽车企图强行超车,趁着绿灯闪烁之际冲过去,靠近一点的交警赶紧转过身,瞪圆双眼,一只手指挥起来,好像是在警告,紧接着就是“嘀”一声哨响。两位叔叔中气十足地吹着哨子,用那短促的哨声奏起一曲交通乐。

我这一路的绿灯亮了。汽车纷纷前进,可这一次却因其他方向的车辆未走完堵了起来,交警叔叔连忙小跑过来,我惊讶地发现他制服的绿色部分竟有些汽车留下的大块污迹。同时,我看到了他的脸上古铜色的皮肤显得他饱经风霜,眉宇间也透出一种钢铁一般的气质,似乎看不出一丝疲惫。他脸上流下的不是雨水而是汗水,但他还是拿着哨子,摆起双臂,指挥着车辆安全前进。那哨声还是充满力量,继续回荡在空气之中。

此时,我的心门也渐渐敞开。社会上还有许多这样的好人,他们对这个社会任劳任怨。虽然比较辛苦,但他们无怨无悔。在北风中,是那些交警顶住了刺骨的严寒;烈日下,是他们抗住了难耐的酷暑;在暴雨中,是他们挡住了风雨的袭击。他们付出了很多,却给社会带来了更多。那一声声哨响,是对他人的温暖和关爱,都是对社会的奉献!我们要知道那些交警叔叔的辛苦,我们也要遵守交通规则,守法、懂法,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法治建设先进事迹材料9篇6

发质也许不是一个以我那微薄的阅历可以信手拈来的话题,但在我曾有幸探寻的书海一隅中,也许有法制的一个侧影。

公元前1800年,一群来自古巴比伦宫廷的奴隶在烈日下磨平一块即将创造历史的石头的棱角,他们用粗糙的手指紧捏石刀,在石面上刻下一个个昭示着人类历史里程碑,却也昭示着他们悲惨命运的微凹符号。如今,它静静地立在大英博物馆的玻璃展橱里,柔和的彩灯下,它还留存着两河流域阳光炙烤的痕迹,但石面不再剥落呛鼻的石灰,奴隶滚烫的汗水也已经风干,唯一留下的,是它肃穆的黑,以及讲解员口中它身负的早已不是秘密的文字。《汉谟拉比法典》几千年后,人们这样称呼它,不是以那将它扛出高山,将它打磨成现在模样的人们,而是以那个遥居宫廷,早已陌生了两河的阳光的王来命名。在法制出现的最初一段时期里,人们说:“仁义恩厚,此人主之芒刃也,权势法制,此人主之刀斧也。”无论是仁厚,或者是严酷,那时的法治都只做、是统治者手中可以歌唱也可以喋血的傀儡。它离真正生活着的人们那么远,离我心中的法制,更是遥不可及了。

历史在前进,社会在发展,人心在觉醒,法制的完善与延续还真是没有尽头。几千年后,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上,一张令箭,掷地有声,我未曾亲睹包公风采,但我相信,那一刻这个流芳百世的英杰黝黑的面孔必然是严肃的,沉静的,满是对法制的敬畏,敬仰。亲侄儿的血溅在公堂的牌匾上,长嫂在啼血。大义灭亲的故事之所以能被传唱千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的法制观念发生了极大的转变:“法治不议,则民不相私。”正义是唯一的信条。然而,从小受最主流的传统教育熏陶的我,一向最仰慕包青天刚正不阿清名的我,今天行文至此,居然也像那些批评家,那些诟病包拯的人一样迟疑了。

不是每个人都有包拯一样的抱负和胸襟,人毕竟是感性的动物,法制的最终目的,是法治,法治治下的,是人。然而,绝对公正的法制,却在违背着人的本性,淡化着天理伦常,在逼迫着人们在良心和正义之间抉择。这就是真正的法制吗?

我听说近些年来,法律作出了修改,允许了“亲亲相隐”,这是何等的创举。

我很庆幸自己是活在当下的,在这个法制逐步健全的社会里,法制在以更近合人性的方式渗透着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以更仁厚的方式对待恪守道德与法规的人们,在以更强硬的态度捍卫着正义和底线,在以更合理的条款制裁着心存恶念的凶徒。

但愿每一个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心中都能存有法制的光芒,在天长日久的民族进步和社会更方面矛盾的磨合中,凝聚成最明亮的启明星,永耀中华!

法治建设先进事迹材料9篇7

目前,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都发生了较大的变革,出现了同志所概括的经济成份和利益格局多样化、社会生活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多样化等“四个多样化”特点,这是我国社会生活众多变化的突出反映,是深化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多样化”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也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内涵,同时也提出了挑战。特别是在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情形下,一些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腐朽生活方式会乘机传播,社会风气遭到污染,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会增加,党风廉政建设正面宣传教育其渗透力、辐射力会受到或多或少的削弱,监督难以到位,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这些问题同样也会在人民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中有所体现。因此,如何有效地应对“多样化”对人民法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带来的挑战,是人民法院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下面我将结合我院近几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拟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五个问题以及当前的几点对策和思考等内容来谈一下如何加强和改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此抛砖引玉,希望得到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

近几年来,法院机关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按照党的五届六中全会《决定》,以党风廉政建设为龙头,不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初步形成了新世纪初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格局。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看已基本实现了由纪检部门“单打一”到纵横联动演“大合唱”的转变;从工作思路上看,已初步实现了从重治标到重治本的转变;从工作目标上看,已逐步实现了防腐拒腐到大兴勤廉之风的转变。但在肯定法官队伍主流的同时,我们也该看到,法官队伍中个别法官违纪、违法事件仍时有发生,从而对法院队伍的整体形象、对法官的社会公信度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从我院情况来看,近5年中,先后有6名法官受到查处。这些问题的出现,暴露出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薄弱环节,经调查分析,表现为五个方面的不够到位: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有的中层领导偏面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因此,在具体工作中也就必然存在“一手硬一手软”和“严下不严上,严小不严大”的不正常现象。少数党员干部认为,我们既无人事权又无财权,更无决策权,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头头的事、领导层的事,与我们无关。还有的则存在“业务建设上去了,党风廉政建设自然会好的”偏面认识,没有认识到高质量地完成审判任务必须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而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又离不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这一辩证关系。正因为少数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够到位,以致出现该管的不管,该严的不严的现象。

二宣传教育不够到位。

在党风廉政教育中,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在绝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已感受到党风廉政教育的重大意义。但也有极少数人在教育方面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一是“教育无用论”,他们认为党风廉政教育年年抓、经常搞,而且教育的力度比较大,但社会上不廉政的现象还是层出不穷,因此感到教育没有什么作用;二是“教育过时论”,少数人感到现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经济部门只要把经济搞上去,我们法院只要把业务抓上去就是好的,而且现在教育都是些老套套,没有新意,跟不上形势,认为教育已经过时了;三是在教育中有急功近利的思想,少数同志认为抓一、二项教育,就可以把党风扭转过来,忽视了党风廉政教育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的客观事实,有急于求成的思想,造成了思想认识方面的误差,产生廉政教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落实起来不要的错误想法。

三责任分解不够到位。

按照上级的要求,每年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有些部门还签到每一位同志,但从责任制的内容看,基本都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没有根据不同的岗位、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对象、不同的特点来设置不同的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如对中层干部去作“不准违反规定配备小汽车,不准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等规定,是完全多余的,毫无意义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这个权力,没有犯这个错误的可能性,由于联系实际不够到位,因此,所签的责任状内容就比较含糊、笼统,其结果往往是流于形式,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监督落实不够到位。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上至中央下至基层党组,对加强和搞好党风廉政建设都制订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也不断出台许多新的规定和政策。我们法院也不例外,这些政策规定的出台,都是维护和加强党的领导地位,密切党群关系,维护-法官形象,提高法院威信的必要举措。但从调查中发现,个别中层干部对有关党风廉政规定仅限于上面怎么讲,我也怎么讲,制订制度成为一种形式,检查落实、执行监督则基本不到位,甚至对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往往以事务繁忙、不熟悉纪检监察业务为由,把工作和责任推到监察部门身上,这种“两张皮”的现象,必然导致责任制的落实成为一句空话。

五责任追究不够到位。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端正党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法官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但从以往情况看至少存在三种值得注意的问题,一种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缺乏理解和支持,个别中层干部认为来实的、动真的查办案件会影响政绩,思想上有后顾之忧,因而对纪检干部采劝你不来问我,我也不去管你”的消极态度,甚至有抵触情绪;另一种是责任部门对查办案件处于应付状态,抱着民不告、官不究的态度,即使查也只查一般案件,小的弄弄,大的不去涉及,怕过问了会影响大局;再一种是对已构成违纪违法的案件,在处理过程中,说情的多,要求降低处分档次,存在高高举起,轻轻落下,不痛不痒的现象,这些局面如不彻底扭转,党风廉政建设就无法落到实处。

法治建设先进事迹材料9篇8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在废除旧法统的同时,积极运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抓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后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走过一段弯路,付出了沉重代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始终把法治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考虑、来谋划、来推进,依法治国取得重大成就。经验和教训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形势总体是好的,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凸显,党风政风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大量矛盾和问题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相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要妥善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要把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全面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从现在的情况看,只要国际国内不发生大的波折,经过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可以如期实现。但“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如何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路该怎么走?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如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些都是需要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世界上一些国家虽然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门槛,而是落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密切相关。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指出:“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法治建设先进事迹材料9篇9

近日,学习了《谈治国理政》有关建设法治中国的论述,结合自身工作和生活实际,谈谈一点体会

“建设法治中国”是我党作为执政党所一直追求的目标,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但是,要成功建设法治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近些年,国家查处了很多违法违纪官员,其直接原因就在于这些官员没有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为了自身利益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把自己脱离出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随心所欲、我行我素,这样自然会慢慢走上腐败堕落的道路。此外,目前社会上面临的很多问题往往也都是不遵照法律造成的。比如,每个人都十分关注的“雾霾天”、“彩色水”等现象,其产生的根源就在于部分企业没有依法投入资源保护环境、行政执法机关没有依法做好监督管理。因此,要建设法治中国,必须要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不断完善现有法律体系,并强化法律的执行力度,形成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对于我们中央企业来说,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建设法治企业,积极为建设法治中国做出贡献。法治企业的建设,自然是依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是行事原则,规章制度是行动指引。这几年,我们企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基本上涵盖了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但是,每次内外部审计、检查均会发现很多不规范现象。究其原因,大都是因制度不健全或不严格执行制度造成的。制度不健全可以及时编制和修订,但是不严格执行制度却显示出了更加危险的信号,说明很多人还没有形成法治思维,只是“凭着经验干”或“跟着感觉走”。

作为一名关键岗位人员,我自己其实深有体会。在日常工作中,也会不知不觉跳出制度的约束,依照经验或感觉去处理问题,造成不规范情况的发生。这说明自身还需要不断加强学习,熟练掌握岗位所需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只有熟练掌握了才能在实践中有效应用,慢慢就会形成一种依法办事的良好意识。我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这一点,法治企业、法治国家的建设就一定可以成功实现。

法治建设先进事迹材料9篇10

全面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要义,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经之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既是保证全面依法治国得以实现也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根本底色。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路线图、施工图。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任务,明确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基本建成。为此直到2035年前我国逐步全范围全领域全深入,在全国上下形成“人人爱公平,公平为人人”的良好氛围,从党中央到省市县再到人民群众皆能参与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领航员,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既能增强党的领导,同时保证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不偏不倚。当下一些贪腐案例牵扯出来的官员存在以权谋私、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及不为人民群众干实事等现象,因此显现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要性、首要性。党员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对象中的一小部分,但很大程度影响该项事业的成色,所以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党中央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领导,更加有力地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的引路人,党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是党的奋斗目标。当下国家逐渐壮大,物质条件得以极大改善。现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也就是向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去追求,更加在意公平正义,对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有更高要求。总之,我们要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法治建设先进事迹材料9篇11

人民主权原则和人民主体地位,必然要求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的宪法具有最高权威和至上地位,成为治国理政的总章程总规矩,成为一切社会活动的总规范总依据。我国宪法不仅明确规定了人民与国家、中央与地方、人大与“一府两院”等最重要的政治关系,而且明确规定了四项基本原则作为立国之本,规定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实践证明,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我们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习近平同志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切实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上下功夫。”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要不断提高宪法意识,从思想上充分认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推进依宪执政和依法执政。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背景下,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改革举措必须符合宪法法律,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良法善治是治国理政和依法治国的理想境界。用现代政治学的话语来表述,良法就是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治理社会的一整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其中主要是法律制度体系;善治就是运用国家法律和制度管理国家、治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过程和结果。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与基础。国家要善治,须先有良法。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而是要求以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成熟定型的良法治理国家和社会。创制良法,就是国家制定和形成一整套体现良法要求的制度体系尤其是法律制度体系。习近平同志对当下中国制定良法的基本要求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法治建设先进事迹材料9篇12

若法律不被信仰,那么就形同虚设。——题记

法律,简简单单的两字却显得那么沉重。法律像一把戒尺一般,将一切化为齑粉。这把戒尺上沾满了血与泪。有人说他不够仁慈,豪无人性,尽显铁血一面;有人说太过严厉,他的眼里只有对错,再无其他。

法律在我们的生活充当一个特殊的身份。爱他的人,以他为首,遵守他所定下的规则;不爱他的人,深入浅出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尽情地践踏法律的尊严。这是两种极端,法律无法满足两种极端共同的需求,这是一个事实。

法律是一把泣血剑,难道一定要血流成河,才会然人刚到畏惧吗?才不敢去僭越那条红线吗?用只样铁血的手段是我们所希望的吗?我们更不希望我们生活的地方是由此等法律践踏出来的。我们希望这个社会,人人遵纪守法,通过我们所有人共同的努力,这个世界会更美好。

从古至今,改朝换代多少次,唯一不变的像特一样的法律,他没被历史的黄沙淹没。我们应该感到庆幸。自秦以后,神州大地出现了国家这个名词。秦人以法治国,在商鞅变法的短短十多年的时间里,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富国强兵。一副对未来充满信心的景象。最后,秦灭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国家。北宋时期,王安石变法,意欲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明国时期,孙中山提出三民主义,奠定了新中国成立的政治基础。

我们不难想象,此间,他们付出了多少甚至生命的代价。有人说,这样有些残酷。你也是不相信,但我告诉你,这是血淋淋的事实。在我看来,他们没错,哪些无辜冤死的,怪只怪,他们生错了时代。他们所做的一切皆是为了这个国家不在再弱小,繁荣起来,他们都想到法律这把武器。纵使手段不尽人意,也在所不惜。这其中的过错,就如同那块无字碑一样,是非功过让后人说去吧。

中国已不再是当年那个任人欺辱的中国我们以然强大。可我们的文明意识,法律意识,却没有丝毫的进步。闯红灯,酒驾等事件天天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当事人不知死神与他们擦肩而过。当这些习惯成为理所应当,那么,法律又有何存在的必要呢?世界危矣。我们天天渴望法律制度的完善,却没有真正履行义务这难道不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法律是个好东西,为何我们不拥有他?

法治建设先进事迹材料9篇13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不懈追求。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为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各项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法治中国建设的正确方向。

——坚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总结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鲜活经验,不断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人权法治保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限制、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和权利。

——坚持统筹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党中央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法治建设薄弱环节,着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增强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确保各项制度设计行得通、真管用。

法治建设先进事迹材料9篇14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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