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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工作半年工作总结7篇(范文推荐)

时间:2024-04-06 11:00:40 来源:网友投稿

卫生工作半年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要求,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积极探索职业卫生监管机制创新,预防控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工作半年工作总结7篇,供大家参考。

卫生工作半年工作总结7篇

卫生工作半年工作总结篇1

今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要求,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积极探索职业卫生监管机制创新,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紧密围绕全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目标和任务,将职业卫生工作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之一,加强源头防控,强化宣教培训,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狠抓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消除和防治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强力推动全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一)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三年专项整治活动

今年以来,我县将继续按照省、市、县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检查活动,重点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职业危害治理工作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

(二)扎实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

20xx年是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以“六查”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我县通过分片督查、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等形式,切实加大了对职业病危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企业履行职业病危害防治义务。截至目前为止,我县一共开展了2次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了18家企业。

(三)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今年四月底是第十四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在此期间,我县在车站和广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通过横幅、展板现场咨询活动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宣传了《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国家安监总局“一规定四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职业病相关知识。宣传周期间,我县一共出动宣传人员5人,深入工业园区和企业宣传8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接受咨询人数1100余人次。另外,我县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6月13日,在县城建设东路开展了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活动日当天,组织我局发放职业卫生宣传小手册、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咨询群众200余人。通过这些老百姓喜闻乐见又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使广大群众对职业病及职业病防治法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提高了他们职业健康意识和职业病防治能力。

今年我县对存有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了1期专题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努力强化用人单位管理层的法制观念,增强其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和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及防范能力;根据工作需要,举办乡镇安全监管人员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业务培训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四)抓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县安监局多次与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建设局等部门沟通,了解和掌握年度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情况,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五)继续抓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通过加强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沟通,掌握用人单位数量和基本情况摸清应申报企业底数,在去年已申报企业的基础上制定今年申报工作计划;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申报工作,根据我县实际,选择对石材加工、制鞋、冶金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率先申报达标。目前,由于园区企业开工企业较少还未申报,力争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局下达我县申报企业数不少于30家的任务。

卫生工作半年工作总结篇2

上半年以来,根据年初制定的本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紧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及市级考核细则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完善组织

为加强组织领导体系,调整建立于20XX年富安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筹带领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二、制定计划

在总结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本真实际,详实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序时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三、具体实施

1、开展被协管单位经巡查54次,覆盖率100%。

2、针对非法行医“黑名单”人员,开展非法行医巡查36次,村级开展日常非法行医巡查120次,覆盖率100%。

2、上报各类信息11条。

4、开展学校卫生安全巡查2次,并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对学校二次供水抽检1次。

5、每季对村级传染病防治开展督查一次,并每月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全镇村卫生室督查。

6、办理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77人次,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77人,“六病”调离1人。

7、开展镇级卫生监督协管3次,并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专题宣传活动1次。

8、召开了全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培训会,成绩测试优良。

9、召开了2次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员例会,及时布置总结阶段性工作。

10、组织了两次年度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季度考核,完善村级运行手册,考核成绩纳入全年绩效考核。

四、存在问题

公共场所理发业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较低,运行平台使用不能正常进行。

五、整改办法

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必要时请市卫生监督所配合公共场所执法督查,规范使用运行平台,及时上报各类巡查信息。

卫生工作半年工作总结篇3

在各级领导的指导下,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职业病咨询指导、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饮用水卫生等工作为重点,认真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在全体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院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机制

为了切实做好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年初我们制定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召开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不断健全完善我中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机制,为我中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组织,加大培训、宣传力度

为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本年度我中心分别于3、7月派出工作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6人次,分别组织中心职工、责任医生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知识培训2次,重点就卫生监督协管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宣传,不断提高协管员的业务能力。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使他们对卫生监督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提高了他们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一是开展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做好相关记录,并对他们进行了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于12月20日在瓯海三医康复大楼母婴中心二楼宣教室举行了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与防护知识讲座,全院包括临床、医技、行政及后勤等100多人参加了培训。 二是全年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4次,主要是对供水单位及学校饮用水卫生进行巡查指导,并于11月30日上午在梧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教室召开生活饮用水制供水单位相关人员培训会。三是每季度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巡查1次。主要是对学校传染病防控等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了巡查指导,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在20xx年5月13日至19日开展“20xx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四是每月开展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进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巡查,于20xx年9月4日起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打击非法行医法制宣传周活动”。五是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于12月28日下午在东瓯大酒店对酒店员工进行有关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为如何防治艾滋病有关资料进行了学习与讨论。

四、卫生监督巡查结果

学校卫生监督巡查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饮用水无污染现象;巡查发现有非法行医现象,无非法采供血现象;个别公共场所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一次性刀具有重复使用现象,少部分没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针对上述问题,分别对负责人进行了口头宣教、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上报区卫生监督所。

五、存在的问题

1、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2、公共场所负责人卫生意识较差,配合表现较差;

3、学校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信息员业务水平;

2、加强与公共场所、自来水厂、学校负责人沟通,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及卫生意识;

3、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卫生监督服务相关法律、卫生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加大督导力度,促使各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梧田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站

20xx年12月30日

卫生工作半年工作总结篇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更好地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红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根据“省卫生厅关于20xx年全省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制定了实施方案,下发了专题文件,召开专题会议对我县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红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于20xx年5月14日至6月23日开展了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具体做法

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卫生厅《20xx年全省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精神,县卫生监督局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红安县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红安县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专项整治的目的、整治对象、工作原则及方法步骤,将专项整治工作细化为工作准备、基本调查、专项整治、分析汇总、检查验收、阶段总结六个阶段,并明确各阶段的时间和任务。

在20xx年4月24日至5月1日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以“防止职业病,造福劳动者劳动者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外,组织各企业用工人员、医疗机构服务人员、卫生监督人员等3000余人参加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在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之初,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第一、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红安县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全县共举办培训班一期,培训企业23家、培训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25人,通过培训,提高了企业管理经营者依法防治职业病、依法维护职工正当权益的意识。第二、发放、印制、张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其中,共发放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挂图150张、《职业病防治法》单行本150册、职业病防治知识300份。第三、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通俗易懂,营造了政府重视、各界关心、企业参与、媒体支持的良好氛围,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督促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建立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工作方案,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

通过整治,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得到一定加强。

在5家重点职业危害企业中,设置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4家、占80%;配置有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4家、占80%;制定有职业病防治计划或实施方案3家、占60%;制定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4家、占80%;制定有职业健康监护计划或方案2家、占40%;开展了职业卫生知识培训2家,占40%;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工作0家,占0%,建立有职业健康监护档案0家、占0%。

二、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虽然我县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县重点职业病防治及监管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职业病防治的严峻形势不容乐观。目前。部分企业对《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法律意识淡漠,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不到位,卫生防护设施缺乏。部分企业虽然发放有个人防护用品,但没有严格实行监督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较差或不能正确使用,加之劳动者自身文化素质差,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足。企业未组织劳动者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自我防护知识的培训,未向劳动者告知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应采取的防护措施等。多数企业虽然现在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卫生管理组织,有了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但由于我县卫生监督机构从事职业卫生监督人员极少,监督力度不够,很难保证这些企业及其有关组织长期持之以恒发挥职业病防治管理作用。并且,大部分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在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等过程中的可行性论证阶段未作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设计及竣工验收无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查认可书,给劳动者健康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如何协调各方关系加强有关各项工作值得进一步探索。

2、卫生监督机构从事职业监督人员数量、素质与繁重的职业卫生监督任务不相适应。一方面,我县从事职业卫生监督人员极为有限,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现有人员业务素质(知识结构)不能适应职业病监督管理要求,在本次专项整治中充分暴露出专业知识缺乏是制约本次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没有取得更大成效的症结所在。

3、卫生、安监之间协调配合有待加强。卫生部门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调整后,与安监等部门协调配合差,没有形成联合执法的合力,在监督执法过程中显得力不从心,多数企业怕安监不怕卫生,对卫生部门的监管只是表面应付,没有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根本问题着手解决职业卫生防护、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县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抓好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整治工作:一是要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强化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自律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定期组织对用人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进行培训,使其提高法律意识,增强企业法人是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企业自觉依法履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义务;三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落实防护设施和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等;四是定期组织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卫生工作半年工作总结篇5

我公司在各级党委、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职责要求,全面贯彻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突出“以人为本、健康至上”的理念,致力于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监测工作,改善施工作业条件、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积极创造有利于员工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

公司领导及工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全方位的支持,在20xx年就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并于20xx年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认证证书。公司对生产车间、机房等各部门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重点查清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危害种类、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使用情况,并针对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针对公司生产车间人员多的特点,严格执行员工健康体检和职业病定期检查制度,每年到检疫部门进行职业体检,体检率达100%,每年体检共3000余人,对从事特殊岗位的人员进行体检30多人。并对新进员工进行健康体检,我们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好的效果,受到了广大员工的肯定。

公司加强了职业病危害源头控制,淘汰了一批落后工艺和技术,加大了技改资金投入,近年来共计投入技改资金达3千多万元,努力消除职业病危害影响因素。努力改善员工工作场所的条件和环境,为广大员工提供合格的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在《职业病防治法》上加大宣传工作,积极维护企业员工的健康。计划组织召开一次《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培训活动,着重宣传职业病有关知识及个人健康自我保护知识;同时制作职业健康宣传标语,悬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图,进一步增强员工职业卫生防护意识。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卫生工作,突出做好员工的饮食、饮水卫生、防暑降温、预防传染病和员工突发意外伤病的救治,注重员工生产、生活和基本卫生设施改善等,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措施更好的为生产一线员工的职业健康防治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

卫生工作半年工作总结篇6

为加强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卫生部门监管职责,提高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20xx年分所开展了一系列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监测工作。现将本年度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总结如下:

一: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现状调查和监督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2家供水单位均取得有效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共抽查从业人员9名,均持有效健康证,两证持证率100%;2家单位均成立卫生管理组织及专职卫生管理人员1名,各项卫生制度基本齐全;使用的水源均为水库水,水源四周无污染源;取水点水源卫生防护到位,厂区内卫生状况好;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有且正常使用;均配备专职检验人员,落实水质自检及监测工作,检验记录基本完整。

二:水质监测

全年抽检共采水样44份, 其中水源水4份,出厂水4份,末梢水36份。根据县疾控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44份样品,2份出厂水不合格,4份水源水不做评价,其中20xx年6月14日抽检的富春水务开发有限公司出厂水浑浊度不符合卫生要求;20xx年8月2日抽检的富春水务开发有限公司出厂水浑浊度以及菌落总数不符合卫生要求。

三: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为规范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安全水平,根据省所《关于印发浙江省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法(试行)的通知》及本所《关于开展20xx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监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横村分所积极开展了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评定工作。根据量化要求对辖区内2家集中式供水单位(桐庐双龙供水有限公司、桐庐富春水务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重点就卫生许可证及员工健康证持证情况、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水质检验室及检验人员资质、水质检验记录、采购的涉水产品、消毒剂索证情况等进行检查。经评比,桐庐双龙供水有限公司被评定为C级;桐庐富春水务开发有限公司被评定为C级。 饮用水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所监督员将继续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监测工作,最大限度保证生活饮用水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卫生工作半年工作总结篇7

20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卫生监督事业改革创新、巩固提升的重要一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卫生监督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卫生监督监测水平,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的法治意识,努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以卫生监督稽查为抓手,加强卫生监督监测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规范卫生监督行为;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的部署,健全工作制度,强化责任落实,以整治医疗秩序,开展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卫生监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标准管理为重点,依法履职,全面加强各项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把卫生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消除卫生监督空白,努力开创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新局面。

一、加快综合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管能力

按照《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要求,强化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与管理,全面落实首席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监测紧缺人才以及基层复合型人才等培养工作,加强卫生监督培训工作规范管理;提高卫生监督专业技术水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着眼提高综合监督水平,统筹规划,加强协调,持续推进监督监测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能力建设。各级疾控机构和职防机构要按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着力解决监督监测技术服务需求与实际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建立完善相关公共卫生领域的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健全队伍,提升能力;加大执法稽查力度,规范卫生监督行为。要开展重点和综合性专项稽查,持续开展卫生监督岗位练兵、执法技能比武、卫生监督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提升卫生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转变作风、规范行为,培育"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卫生监督理念,树立执法为民的整体形象。

二、加强医疗市场监督,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委的整体部署,20XX年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要突出重点,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整治。加大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监测,监督执法及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高压态势。

(三)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打击"医托"行为。严厉打击"医托"行骗和利用挂号牟利等行为,对雇佣"医托"行骗的医疗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处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加强督导,狠抓落实,要组织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以明查暗访等各种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坚决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非法行医以及非法医疗美容等各种违法行为;要组织开展对中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自愿戒毒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医疗执业的综合监督巡查;要加强部门配合,联合公安、计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要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证行医和"黑诊所",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一定要移送公安机关。

三、整顿和规范公共卫生监督管理秩序,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实施细则,《学校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开展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对医疗、公共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监测,要通过对辖区内供水单位、学校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水质消毒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掌握监管底数,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生活饮用水安全隐患排查,逐步推行饮用水卫生在线监测;继续开展消毒产品与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根据《湖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规定的七大类公共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并切实加强监督和规范管理,对住宿业、游泳场所、学校等重点公共场所卫生要开展专项整治,进行重点监督抽检;按照《湖南省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考核,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与评价,规范技术服务行为。

四、坚持依法监督,强化日常监管,提高卫生监督执行力

根据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授予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要把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就要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依法履行职责。

(一)加强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监督。严格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许可和监督检查,加大对不合格涉水产品的曝光力度,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都要加强对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抽检,建立不良记录名单制度,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加强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监督管理。根据20XX年湘潭市集中式餐饮具消毒管理现场交流经验,各个市州可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行政监督与专家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按照"整合一批、淘汰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思路,促进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转变发展方式,走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道路,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监督,规范管理,为人民群众就餐安全提供卫生保障。

(三)加强医疗执业和传染病防治监督。依据《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加强对全省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各项准入及医护人员资质准入;医疗废物处理;临床用血安全;医疗美容技术;医疗广告;组织开展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疫情监测与疫情报告情况、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处置等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四)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开展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有效规范职业体检机构、诊断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全省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工作水平;加强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放射防护以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管理。以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依法查处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各类违法行为。

(五)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全面推进湖南省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应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明确责任,强化卫生监督信息数据审核,确保卫生监督数据的及时、有效、准确,探索卫生监督信息数据科学利用,力争全面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互通,共享资源、互通信息,促进管理。

(六)全面推进卫生监督协管。以卫生监督基层网底建设为重点,将卫生监督延伸到基层,完善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管理,力求在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聘用与管理上、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动和统筹推进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五、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标准管理

按照国家和我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和实施细则,以及《食源性疾病管理办法》的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要以食源性疾病监测为抓手,充分发挥卫生系统在流行病学调查、溯源调查、健康危害评价等方面的优势,落实各个哨点医院疾病监测工作任务,健全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网络体系,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指导规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机构,切实履行卫生系统的食品安全职责;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省职业病防治院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开展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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